郑新豫能王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密市王村矿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郑新豫能王村****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4822166 | 建设单位法人:马汉滋 |
黄荣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超化镇王村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原**省**市王村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超化镇王村村 |
经度:113.40139 纬度: 34.463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1997-12-23 |
郑环建〔1997〕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42 |
112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482216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482216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11MA47C8XWXT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2024-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29pvBy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面积约3.6km2,矿井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 0.3Mt/a(其中老井 0.15Mt/a,新井 0.15Mt/a)。 | 实际建设情况:老井生产规模15万t/a,**面积1.0510km2。 |
原**省**市王村矿技术改造项目于1997年12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2001年开工建设,于2004年建设完成,2005****工业局同意将西翼系统改为(老井),东翼系统改为(新井),两套生产系统各自独立;根据《******厅关于**市****公司等10个煤矿一证多系统分别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09]508号),******厅经审查同意**市****公司分割出“**市****公司(老井)”和“**市****公司(新井)”,于2009年11月25日颁发了两个矿山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分离。2010年**市****公司****集团兼并重组,更名为郑新豫能****公司,******厅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11****5232,有效期为2012年11月至2022年11月),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万t/a,**面积1.2611km2。同年**市****公司****集团兼并重组,更名为****,******厅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11****5231,有效期为2014年8月至2023年11月),生产规模15万t/a,**面积1.0510km2。本次验收范围为****(原老井)(新井分割独立后已重新完成技改和现状评估备案,因此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分割后老井井田位于原环评**市王村矿井田范围内,井田面积不增加;分割后老井生产能力仍为15万t/a,与原环评中老井生产能力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煤方法为初期采用仰斜(俯斜)长壁采煤法,分层开采,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后期条件成熟时也可采用走向长壁炮采放顶煤采煤法,一次采全高,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采煤方法为初期采用仰斜(俯斜)长壁采煤法,分层开采,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后期条件成熟时也可采用走向长壁炮采放顶煤采煤法,一次采全高,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矿井排水:经井下水仓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和采掘洒水,多余部分经斜管沉淀池处理后经**红水渠排入双洎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矿井水混合排入双洎河; 2、废气:锅炉废气:多管旋风除尘器1座,25m高烟囱1根;储煤场矸石临时堆场扬尘:储煤场矸石临时堆场四周安装摇臂式喷头; 3、固体废物:煤矸石:1座排矸场,占地面积7000m2,煤矸石在主井北侧临时堆场暂存,定期运至**排矸场,远期在适合的时候建****砖厂,以解决矸石的利用问题;锅炉灰渣:随矸石一起做填沟处理;沉淀池煤泥:晾晒后同原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卫生填埋; 4、噪声:加强绿化防护带或增高围墙处理设施; 5、沉陷治理:由于本矿井井田面积小,且地处低山丘陵区,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考虑治理措施,仅需在部分沉陷区进行平整恢复其原有功能即可。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矿井排水:经井下水仓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和采掘洒水,多余部分采用1座矿井水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斜管沉淀,处理能力为2880m3/d,处理后排入双洎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用于**复垦农田和生态恢复绿地的施肥,综合利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2、废气:锅炉废气:放弃建设锅炉房,无锅炉废气产生,不需设除尘器等设施;储煤场矸石临时堆场扬尘:原露天储煤场和矸石临时堆场**密闭式大棚,原露天摇臂式洒水装置改为棚内洒水喷雾装置; 3、固体废物:煤矸石:原排矸场已废弃绿化,新产生煤矸石经临时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市****公司制砖,综合利用;锅炉灰渣:放弃建设锅炉房,无锅炉灰渣产生;沉淀池煤泥:晾晒后同原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电瓶、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 、废矿物油;**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嘉****公司 处置;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并采用消声、吸音、减振、隔音等措施; 5、沉陷治理:2020年****委托**省****勘察院编制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工程总结报告》,2023年委托******公司编制《****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报告书》并通过审查,2023年该治理工程竣工。 |
(1)取消原环评中燃煤锅炉,现实际改用空气能供暖; (2)取消坑木房,直接外购成品坑木,不再自行加工; (3)生活污水原环评中和矿井水混合后排入双洎河,现实际改为生活污水经1座100m3化粪池和1座30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农田和生态恢复绿地施肥,综合利用; (4)矿井水原环评经井下水仓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和采掘洒水,多余部分经斜管沉淀池处理后经**红水渠排入双洎河;实际经井下水仓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和采掘洒水,多余部分采用1座矿井水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斜管沉淀,处理能力为2880m3/d,处理后直接排入双洎河,不再经**红水渠; (5)原环评露天储煤场和矸石临时堆场配套摇臂式喷头,实际**全密闭彩钢瓦大棚并配备喷雾抑尘装置; (6)原排矸场已废弃绿化,新产生煤矸石在矸石临时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市****公司制砖,综合利用; (7)**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电瓶、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嘉****公司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7600 | 0 | 0 | 0 | 57600 | 57600 | |
0 | 1.17 | 50.75 | 0 | 0 | 1.17 | 1.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处理站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 2014)COD排放浓度满足环评批复中<23mg/m3 | 1****处理站 | ****处理站水质各项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 2014)相关要求,COD排放浓度满足环评批复中<23mg/m3要求, | |
2 | 生活污水和矿井水混合后排入双洎河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 2014) | 生活污水经1座100m3化粪池和1座30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农田和生态恢复绿地施肥,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储煤场和矸石临时堆场四周安装摇臂式洒水装置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储煤场和矸石临时堆场**密闭式大棚,并安装洒水喷雾装置 | 项目储煤场和矸石临时堆场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绿化防护带或增高围墙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并采用消声、吸音、减振、隔音等措施 | 项目主副井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及风井场地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卫生填埋 煤矸石 1座排矸场,占地面积7000m2,煤矸石在主井北侧临时堆场暂存,定期运至**排矸场,远期在适合的时候建****砖厂,以解决矸石的利用问题;锅炉灰渣:随矸石一起做填沟处理;沉淀池煤泥:晾晒后同原煤一起外售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煤矸石:原排矸场已废弃绿化,新产生煤矸石经临时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市****公司制砖,综合利用:锅炉灰渣:放弃建设锅炉房,无锅炉灰渣 产生;沉淀池煤泥:晾晒后同原煤一起外售;废电瓶、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 、废矿物油:**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嘉****公司 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沉陷治理: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考虑治理措施,仅需在部分沉陷区进行平整恢复其原有功能即可。 | 2020年****委托**省****勘察院编制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工程总结报告》,2023年委托******公司编制《****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报告书》并通过审查,2023年该治理工程竣工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范围内涉及的王村村居民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王村村居民已随当地新农村工程搬至王村村新农村小区,原王村村已全部拆除。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由于本矿井井田面积小,且地处低山丘陵区,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考虑治理措施,仅需在部分沉陷区进行平整恢复其原有功能即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0年****委托**省****勘察院编制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完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工程总结报告》,2023年委托******公司编制《****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报告书》并通过审查,2023年该治理工程竣工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