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南厂区备用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42号令)《**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0月1日)等文件中的要求,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地在土地收储转让前需要对地块内原有土壤进行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道南厂区备用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市道南工业区尹庄镇浊峪村,原地块于2009年计划建设新凌铅业含锌废渣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但由于市场原因项目仅建设了部分厂房,并未建成投产。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0.888828°,北纬34.491189°,地块边界有****提供的****灵国用(2010)第015号土地证(79382.38m2)及2009年10月**市****指挥部的测绘图(81519.584m2),根据现场实地勘察,****道南厂区备用项目地块占地范围与测绘图大小无差别,故****道南厂区备用项目地块范围占地面积为81519.584平方米(122.279亩)。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公司边界;南至**市尹庄镇浊峪村集体用地;西至**市尹庄镇浊峪村集体用地;****市道南工业区内部路。****学校、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于调查地块2005年前主要为耕地、****砖厂;2005年后地块内住户搬迁;2009年地块内开始建设新凌铅业10万吨/年铅冶炼项目含锌废渣仓库和新凌铅业含锌废渣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部分构筑物;2012年调查地块西南侧空地堆存了部分煤渣,2014年前已将其全部清运;截止现场踏勘期间,新凌铅业10万吨/年铅冶炼项目含锌废渣仓库空置,新凌铅业含锌废渣多金****建设部分构筑物,未进行过生产活动。
根据对该调查地块所属企业以及周边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相邻地块状况等相关资料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厂区内土壤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以及周边企业历史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确定该地块潜在特征污染因子为:pH、氰化物、汞、砷、铅、铬、铊、铜、硫化物、氟化物、锌、锑、铋、镉、镍、苯并[a]芘、钴、锰、硒、钒、铍、钼。这些污染因子可能会对土壤和浅层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鉴于土壤及浅层地下水污染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在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布设采样点位,分析和确定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根据地块内原企业生产布局及历史情况,并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规定,在地块内用分区布点法结合实际情况布设了土壤检测点26个(含6个对照点)、地下水检测点4个(含1个对照点)。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检测委托****进行,****环境局委****测试中心****实验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7日,调查采用环境监测钻机HWED30采集柱状土样,现场调查采样时根据调查区域土层结构,污染程度(土壤气味、颜色、现场快检数据)和污染物迁移特性等因素确定土壤终孔深度。本次调查土壤柱状样分别在0~0.5m、1.5~2m、3.5~4m、5.5m~6m各采样层次取一个样,根据现场快测结果呈下降趋势,污染物向下迁移可能性不大,各点位最深层土壤未超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土壤钻孔深度为6米;在地块外布设6个采样点,取表层样0~0.5m作为土壤对照点。
土壤分析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监测点位检测项目(除pH值、铊、氟化物、钼、锰、铬、硫化物、锌、铋、硒外)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检测项目铊、氟化物、钼均未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锰、铬、硫化物、锌、铋、硒与对照点结果对比,相差不大,无明显增大趋势。
监测点pH检测结果在7.86~8.64之间,对照点样品的pH检测结果在8.09~8.34之间,检测点和对照点样品的pH检测结果相比差别不大。
地下水分析测试结果表明:该地块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除铬、铋、钒)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第III类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中铬、铋、钒与对照点结果对比,相差不大,无明显增大趋势。
综上所述,****道南厂区备用项目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的工作。
公示日期:2024年07月29至202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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