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4年江津区慈云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等12个项目】 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年**区慈云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等12个项目 |
采购人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社会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
服务内容 | 为以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按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对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挂网、开标、招投标情况报告编制等工作以及与项目招投标相关的所有咨询服务,并根据单个项目单独签订服务合同: 1、2024年**区慈云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2、2024年**区**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3、2024年**区四屏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4、2024年**区几江街道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5、2024年**区广兴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6、2024年**区**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7、2024年**区杜市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8、2024年**区李市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9、2024年**区**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10、2024年**区油溪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11、2024年**区贾嗣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12、2024年**区夏坝镇低效林园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结束之日止。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
服务金额 | 0.0%下浮率至40.0%下浮率 |
金额说明 | 单个项目合同价根据******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渝规资【2023】433)项目招标代理计费标准,项目招标代理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计费基数≤1000万元,费率按照0.5%计算。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8-01 11: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023-****2723) |
监督举报电话 | 023-****2801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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