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关于购买 2024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市**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经济) 填报日期:2024年7月29日 | |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购买 2024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1、中检集团****公司;2、****;3、******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有3家公司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中检集团****公司(64240 元);**** (62150元);******公司(63900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6215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市**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 地址:**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经济) 地址:**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刘清华 联系电话:0755-****267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7月29日 |
备注: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