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县八道哨乡、腻脚乡、树皮乡、新店乡、曰者镇、舍得乡、****林场、****林场;
(二)地块范围:(见图纸);
(三)出让面积:5.351公顷;
(四)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五)出让年限:50年;
(六)规划指标要求:根据《********风电场二期项目用地指标的说明》,升压站容积率为0.040。
宗地四至界线:以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竞买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按规定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不接受国家相****政府明文禁止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的竞买人报名;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
(三)报名网址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选择**州)
(四)报名资料
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出具的企业(或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真实、清晰、完整、可辨,****公司鲜公章(自然人除外),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资格审查
交易实施人按照电子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收到的竞买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2.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3.列入失信名单被联合惩戒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质审核截至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7:30前。
四、竞价事宜
挂牌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08时30分
挂牌报价截至时间:2024年8月29日15时30分
限时竞价时间开始:2024年8月29日15时30分
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交易中心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五、保证金交纳和退还事宜
(一)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止,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活动,未经允许擅自参与竞价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530********600001233
联系电话:0876-****017
(三)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竞得人保证金转抵出让金
出让人将竞得人信息、合同信息、核****税务局数据交换平台,****中心116****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保证金转抵出让金的相关事项。
六、报价规则及竞得人的确定
(一)竞买人须按照公告约定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二)自由竞价时间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何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到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三)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即竞价结束后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成交,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另行出让。
七、缴款事宜
在出让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缴纳。
八、数字证书办理
(一)竞买人须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成功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二)联系电话:0876-****881
(三)地址:****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市**北路2号)
九、注意事项
(一)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如有疑问可以在报名期限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咨询。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二)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存在国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有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相关行为公告后录入**省公共**交易信用体系;
(三)若竞价(投标)程序无法按时进行,项目交易暂停,暂停期限由交易实施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向竞买人(投标人)发出暂停交易通知。导致项目暂停的情形消除后,交易实施人应当尽快向竞买人(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恢复电子交易程序;
(四)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未提前成功下载安装交易软件、交易操作错误或失误、自身交易设备故障、自身网络问题、数字证书遗失、泄密等)造成无法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价或限时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专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专业系统无法运行的;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平台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六)参加电子交易活动的竞买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交易过程或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出让公告或电子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电子交易专业系统,向交易实施人提出异议。交易实施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竞买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电子监督系统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十、其他规定
(一)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毕建筑施工许可手续。
(二)竞得以上宗地的买受人需按照相关政策承担交易和办证产生的税费。
(三)按现状供地。
(四)竞得人要严格遵循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
(五)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拟根据实际情况,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并可收取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本次挂牌事项由****、****负责解释。
****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