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中峰镇秦场村产业路建设及乡村治理项目施工生产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07-292024
**区中峰镇秦场村产业路建设及乡村治理项目施工生产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区中峰镇秦场村产业路建设及乡村治理项目施工生产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区中峰镇秦场村产业路建设及乡村治理项目施工生产物资采购 | |||
采购人 |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835-****288 | |
采购地点 | **市雨**三雅路1号 | 采购时间 | 2024年7月19日 | |
公示期 | 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0日 | 最高限价 | 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 (不含税) | 交货期 | |
第一名 | **** | 968272.52元 | 分批分类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
第二名 | ******经营部 | 973726.73元 | 分批分类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
第三名 | ****公司 | 974539.08元 | 分批分类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 | |||
其它需说 明事项 | 其他供应商(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 | |||
0835-****288 | ||||
异议投诉 注意事项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的供应商。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4.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5.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
采购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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