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受****委托,对全市义务教育提升工程-****中学改建工程-文化布置(雕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全市义务教育提升工程-****中学 改建工程-文化布置(雕塑)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全市义务教育提升工程-****中学改建工程-文化布置(雕塑)采购项目 | 项 | 1 | 233800 | 详见采购文件 | 需要提供方案演示 |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9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发售地点:****内(**市三江街道**街188号二号楼二楼)。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书(可附件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室(**市三江街道**街188号二号楼二楼)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市三江街道**街188号二号楼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00元(大写:贰仟叁佰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公司,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鹿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77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童晓蕾
联系电话: 135****4292
传真: /
地址: **市三江街道**街188号二号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韩军伟
联系电话: 150****5995
传真: /
地址: **市黄泽镇**村大脉龙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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