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产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7-29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8-09 阅读次数 :51 发布人:****中心
编号:****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屋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屋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出租。
序号 | 座落地点 | 承租期限(年)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第3幢第6层建筑面积约460㎡办公房、第2幢部分建筑面积约40㎡办公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500㎡。 | 5 | 9.13 | 1 |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消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租赁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4.经营范围:仅限办公用房,不得转租,涉及危化品和特殊保存的物品不能保存。
二、出租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公共**交易网**县分网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竞价保证金:
1.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标的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中心帐户;
2.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营业部;
帐号:397********015********00748。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6:00。
五、报名方式:
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入**公共**交易网**县分网点击“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网络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租者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七、咨询电话:0574—****1829
0574—****1686
****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屋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屋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部分房屋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出租。
序号 | 座落地点 | 承租期限(年)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第3幢第6层建筑面积约460㎡办公房、第2幢部分建筑面积约40㎡办公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500㎡。 | 5 | 9.13 | 成交价10% | 1 |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消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租赁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4.经营范围:仅限办公用房,不得转租,涉及危化品和特殊保存的物品不能保存。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公共**交易网**县分网点击“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
5、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金一次性通过本****中心帐户。****银行:****营业部,帐号:397********015********00748,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保证金到帐后,**公共**交易网**县分网点击“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7、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则提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县分网竞价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县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个工作日后(即2024年8月16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另支付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对房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4年8月19日(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营业部,帐号:397********015********00748。
2、租金一年一付,到期提前一个月付下一年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另收。
八、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房屋及屋内设施,自行承担设施维修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或者改善增设他物,应在确保房屋及设施使用安全并考虑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的前提下,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房屋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人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九、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房屋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十、 房屋返还
1.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房屋及相关设施。
2.承租人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一、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十二、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房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十三、承租期间,承租人因经营与周边用户产生分歧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委托方概不负责。
十四、承租期间的承租房修理及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负责,我中心和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十五、承租期间,如遇中途拆建、变卖等政策因素变化,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具体以委托方的租赁合同为准)。
****中心有限公司
(样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 录
1. 出租房屋情况 1
2. 租赁用途 1
3. 证明材料 1
4.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 1
5.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2
6.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3
7. 房屋维护及维修 3
8. 转租 4
9.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 4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
11.安全责任 6
12.违约责任 6
13.适用法律 7
14.争议解决 7
15.合同生效 7
16.份数 7
17.其他 7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 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15、217号 (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实测面积约为 500平方米。
1.3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2. 租赁用途
2.1 租赁用途: 办公,且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等需要变更房屋租赁用途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用途。
2.2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该房屋可以用于本条约定的租赁用途,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规规定。
3. 证明材料
3.1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提供出租房屋租金评估报告书(内含房屋权属及权利证明及本合同第1条所述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乙方在本合同签章后即视为收到本证明材料。
4.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
4.1 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及设施设备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并由双方履行下列手续:
(1)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及其他物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前该房屋物业管理费、供暖费、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其他费用的已缴清证明文件。
本房屋租赁合同为续租合同,一切按现状交付。因此本合同签订日期即为房屋交付日期,本合同生效日期即为房屋交付完毕日期。
4.2 租赁期限
4.2.1房屋租赁期: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5.1 租金标准
5.1.1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标准按照下列方式执行,该房屋租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出租房屋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及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责任义务所需的费用:
房屋租金共 元整(¥ 元)(含税)。
5.2 租金支付期限:
5.2.1双方协商同意,房屋租金按照(□月/ □季/ □半年/ 年)方式支付,乙方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30天内,且不迟于承租起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
(1)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第3.1款、第4.1款约定义务的;
(2)甲方每年于承租起始日前30天向乙方提供**县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 银行汇款)其他: 。
5.4 房屋租赁押金: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不适用押金。
6.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6.1 本合同第5.1款所述房屋租金,已包含甲方应承担该房屋下列第 8、12 种费用,并由甲方承担及向相关方支付;乙方需承担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下列第 1、2、3、4、5、6、9、10 种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房屋结构性维修费(不含日常维修)(13)其他: 费用。
6.2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及房屋出租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房屋使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承担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垫付方返还相应费用。
7. 房屋维护及维修
7.1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乙方对其自行装饰装修或增添的设施设备承担维修和保养。
7.2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并承担该房屋结构性的维修义务(乙方装饰装修或增添的装修及设施设备除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除紧急缺陷外,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该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修和保养:
7.3 租赁期内,乙方有维护和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义务 。对于房屋的日常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费用。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7.4 甲方怠于履行属于甲方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造成乙方及其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 转租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不适用转租。
9.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
9.1 乙方在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和装修(含布置、安装设备及附属物),乙方应保证装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未经同意的改造和装修行为。因乙方改造和装修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坏的,乙方应立即停止损害及恢复原状,如该房屋在受损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被修复或重建,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有关房屋租金和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9.2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乙方未续租的,双方同意就装饰装修按照下列第 1方式约定处理:
(1)乙方装饰装修应充分考虑房屋租期适当进行。乙方增添的且已形成附合的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按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成新率的残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2) / 。
9.3 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内解除、或本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同意就装饰装修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9.3.1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无效或被撤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增添的已形成附合的或未形成附合的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的全部损失;
9.3.2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双方同意按照第9.2款约定的方式处理;
9.3.3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9.3.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0.2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导致该房屋损坏不适合使用或无法使用时,则甲方应于两个月内修补损害及恢复原状,乙方不承担修复期间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如该房屋在受损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被修复或重建,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有关房屋租金和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10.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常使用的超过 日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机关****机关依法查封的;
(5)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7)迟延向乙方提交合同第3.1款文件资料的,或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维修及其他义务,超过 15 日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60 日的,且累计拖欠房屋租金金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10.5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甲方应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10.6 ****政府政策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迁、房屋被评估为危房等因素)不得继续出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应当给予乙方合理时间进行搬迁,并按实际未使用的月份退还租金。
11. 安全责任
11.1 目标:乙方的法人代表是承租区域的综治《创安》、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承租区域综治《创安》、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1.2 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综治《创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综治《创安》责任网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综治《创安》责任制。
③乙方应按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做好各项内保防范工作,无失窃案件发生。
④乙方要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本辖区的安全、综治《创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职责。
12.违约责任
12.1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规定,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由于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2.2 由于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或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维修、房屋权属无瑕疵或其他义务的,或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的,违约方每逾期一日按照承租年年租金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履行期限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且权利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 承租年年租金10%的 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约定的赔偿责任;
13.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4.争议解决
14.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提起诉讼。
14.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5.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6. 份数
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其他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屋产权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县北斗北路215、217号 | 地址: |
邮编:315600 | 邮编: |
经办人:王兆吉 | 经办人: |
电话:****6214 | 电话: |
传真:****6213 | 传真: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390********00004346 | 账号: |
税号:913********363514K | 税号: |
开户行地址:**县**中路185号 | 开户行地址: |
开户行联行号:102****33000 | 开户行联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