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HY****061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9 14:36 至 2024-09-27 14:36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8886.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柳湖街道付楼村 | |||
经度 | 114.837893 | 纬度 | 33.74976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25 至 2024-07-2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韩莉莉 | 单位联系电话 | 130****644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韩莉莉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0****644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马彬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09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柳湖街道龙都大道南路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区HY****061号(调查地块)位于**市**区柳湖街道付楼村境内,朝祖大道南侧、两仪路东侧、太极路西侧、苏亭**侧,占地面积38886m2(合58.329亩),中心坐标为:E114.837893°、N33.74976°。 调查地块原为**市**区柳湖街道办付楼村集体土地,根据《****政府关于**县2019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0]216号)、《****政府关于**县2021年度第四批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21号),该地块于2022年用途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征收土地明细表显示,付楼村地类为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根据**市**区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明细表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原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耕地、林地、园地和其它土地,调查地块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途由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耕地、林地、园地和其它土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第一阶段的调查汇总分析表明: (1)调查地块:调查地块历史上属于柳湖街道付楼行政村集体用地,2018年10月之前,调查地块内主要为付楼村村庄、农田、林地、****工厂、中部有小伟汽修,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地块内建筑物于2019年至2020年拆迁,目前地块尚未动工,部分村民在地块内种植部分桃树等果树,其余部分长满杂草,边界已建围栏,进行封闭管理。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潜在污染。 (2)相邻地块:调查地块周边1km内历史上有道路、农田、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无危险化学品存放,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关注**县****公司,**县****公司其潜在污染物为粉尘污染,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调查地块8项污染物识内容判别均为否,通过第一阶段污染物识别证明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