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9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10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357-****666
通信地址:****(**省**县滨河路与经三路交汇处)
邮 编:041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开发区****处理厂建设项目 | **省临****开发区****园区的山焦组团内 | ******公司 | 云平台(山****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A2O+转盘滤池、絮凝沉淀池、纤维滤布滤池、污泥贮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除臭间、综合楼等,配套附属电气、暖通设施,配套生活、厂区设施等。 建设规模:处理废水30000m3/d。 总投资:21578.18万元,环保投资550万元。 | 废气:粗格栅、细格栅及精细格栅设封闭罩,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生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进行封闭,污泥脱水机封闭、污泥贮池封闭,恶臭通过管路负压集中收集至除臭间内的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达标的尾水作为中水优先回用,回用率达80%以上,其余通过管**排明姜沟,最终汇入汾河。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底噪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场区绿化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格栅渣、沉砂建设单位须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后依照鉴别结果进行处置,如果鉴**果为危险废物,则依据鉴定情况委****公司进行收集处置;如果鉴**果为一般工业固废,则送**县民生****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废纤维滤布、废活性炭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棉纱、废油桶等危废储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