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套冰箱玻璃门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946644 | 建设单位法人:叶仙斌 |
崔宗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市椒****园区经二路以西、王桥泾北(经中路 2299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60 万套冰箱玻璃门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椒****园区经二路以西、王桥泾北(经中路 2299 号) |
经度:121.4265 纬度: 28.601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9 |
台环建(椒)〔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946644003X |
2023-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50 |
3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9466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4305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430507 | 竣工时间:2023-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hinese/82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60 万套冰箱玻璃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4万套冰箱玻璃门 |
本项目注塑不再实施,自动挤塑机数量共建设18台,较环评减少2台,形成年产54万套冰箱玻璃门的生产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包括玻璃生产段、塑料配件生产段、门封条挤出、铝型材生产段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变动: 塑料配件生产段:实际塑料配件不生产。 门封条挤出:1、实际门封条挤出线企业外购成品PVC塑料颗粒,不使用PVC塑料粉体,无须在厂内将PVC塑料粉体和碳酸钙在密闭车间内混合投料,无投料粉尘产生。2、本项目挤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次品及边角料,企业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企业已设置单独密闭车间用于破碎工序,破碎时关闭门窗。实际破碎产生的粉尘较少,以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实际塑料配件不生产。门封条挤出生产工艺较环评有所变动,不增加污染物产生种类和污染物产生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中空废气、丝印废气密闭整体收集后一并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拆包投料工序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投料口设挡板;少量型材切割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保证车间内的空气流通。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自行配套建设3t/d 的清洗、水切割、钻孔、倒角、磨边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加药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直接冷却废水经滤芯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作直接冷却水,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固废处置方式: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及次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含油墨废物、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废滤芯、废 UV 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暂存库建设要求:封闭暂存库;地面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四周涉截污沟及截污 井;通风要求;严格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计量标识牌;完善的管理台帐等。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不实施,无注塑废气产生。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中空废气、丝印废气密闭整体收集后一并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型材切割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本项目无拆包投料粉尘产生。本项目挤出线产生的塑料次品及边角料,企业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企业已设置单独密闭车间用于破碎工序,实际破碎产生的粉尘较少,以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由******公司设计,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清洗、水切割、钻孔、倒角、磨边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清洗用水,不外排。直接冷却废水经滤芯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作直接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固废处置方式: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及次品部分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综合利用;玻璃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墨废物、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废滤芯、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建设一间危废仓库,满足防风、防雨、防腐、防渗的要求。 |
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较环评无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较环评有所变化,项目注塑不实施,无注塑废气产生;实际PVC成品塑料料粒外购,不在厂内造粒、投料拆包,实际无拆包投料粉尘产生;实际塑料次品及边角料部分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间密闭,不会增加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其余废气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实际塑料边角料及次品部分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实际固废产生量减少,朝着对环境**的方向发展,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平面布置:1#车间:现有五金件生产厂房,主要布置为冲床、液压机、磨床、铣床、钻攻两用机、剪****办公室、一般固废仓库等。 2#车间:本项目建设车间,共一层,主要布置为型材加工区、丝印房、中空房、 塑料挤塑区、注塑区、玻璃钢化区、危废仓库等。 生产设备:包括全自动玻璃切割机、全自动玻璃直线双边机、玻璃清洗机、半自动丝印机、玻璃中空加工线、型材切割机、自动挤塑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浮法玻璃、铝型材、中空铝隔条、中空胶、分子筛、水性油墨、PVC、PP、ABS、色母、碳酸钙等。 | 实际建设情况:平面布置变动: 1、本项目平面布置中实际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侧。2、本项目建设有一间破碎间,用于塑料次品及边角料的破碎,破碎后的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3、实际无注塑,无注塑区。 其余平面布置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自动挤塑机建设18台,较环评减少2台;实际较环评破碎机增加1台;注塑不实施,实际无注塑机。 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实际注塑不再实施,不使用PP、ABS、色母、石蜡等原辅料,PVC成品塑料料粒外购,不在厂内造粒、投料拆包,不使用碳酸钙,其余原辅材料用量与环评基本一致。 |
本项目平面布置变动不会增加环境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设备、辅料较环评有所变动,不增加污染物产生种类和污染物产生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86 | 0 | 0 | 0 | 0.059 | 0.059 | |
0 | 0.0293 | 0.032 | 0.032 | 0 | -0.003 | -0.003 | |
0 | 0.0029 | 0.003 | 0.003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63 | 0 | 0 | 0 | 0 | / |
0 | 0.0476 | 0.0506 | 0.065 | 0 | -0.017 | -0.0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清洗、水切割、钻孔、倒角、磨边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标准 | 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清洗、水切割、钻孔、倒角、磨边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清洗用水,不排放。 | 清洗、水切割、钻孔、倒角、磨边废水处理设施出水的pH值、CODCr、悬浮物、石油类、氯化物、总硬度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标准 | |
2 | 挤出冷却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标准 | 经滤芯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作冷却水,不外排。 | 挤出冷却水处理设施回用水的pH值、CODCr、悬浮物、石油类、氯化物、总硬度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标准。 | |
3 | 化粪池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CODCr、悬浮物、石油类、BOD5、总氮排放浓度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总磷、氨氮排放浓度符合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丝印、中空胶合废气处理设施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丝印、中空胶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 中空胶合、丝印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的两周期排放浓度均低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臭气浓度两周期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
2 | 挤出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 本项目挤出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的两周期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两周期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氯乙烯、氯化氢两周期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定期对设备润滑,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 | 监测期间各设备正常运作,布局合理,项目厂界噪声测点两周期昼间测量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边角料 S1、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S2、金属边角料 S3、废包装材料 S13 ****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含油墨废物 S4、废油桶 S6、废润滑油 S7、废活性炭 S8、废包装桶 S9、污泥 S10、废滤芯 S11、废 UV 灯管 S12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安 全处置;暂存库建设要求:封闭暂存库;地面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四周涉截污沟及截污 井;通风要求;严格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计量标识牌;完善的管理台帐等。 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玻璃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及次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油墨废物、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废滤芯、废UV灯管、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过程符合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机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高效、有序的进行,企业尽快建议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危废及一般固废堆场运行及管理制度。 | 企业按要求建立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危废仓库管理制度等,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等,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主体工程依托现有车间,新增设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防渗措施、原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库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一般固废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00m2。其余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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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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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外环境量为:CODCr排环境量0.032t/a,NH3-N 排环境量0.003t/a,VOCs 排环境量0.065t/a,烟粉尘排环境量0.007t/a;“以新带老”(原批复的300万台冰箱五金、塑料配件项目中的塑料配件项目不再实施)削减量为:CODCr0.079t/a,NH3-N0.008t/a,VOCs1.015t/a;项****园区厂区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外环境量为:CODCr 排环境量 0.093t/a,NH3-N排环境量0.009t/a,VOCs 排环境量0.065t/a。 项目实施后该厂区 CODCr、NH3-N、VOCs 排放量比较原许可的排放总量均有所削减,可在本厂区内部以新带老削减平衡,总体不新增排放量;烟粉尘新增排环境量 0.007t/a,需进行总量平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外环境量为:CODCr排环境量0.032t/a,NH3-N 排环境量0.003t/a,VOCs 排环境量0.065t/a,烟粉尘排环境量0.007t/a;“以新带老”(原批复的300万台冰箱五金、塑料配件项目中的塑料配件项目不再实施)削减量为:CODCr0.079t/a,NH3-N0.008t/a,VOCs1.015t/a;项****园区厂区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外环境量为:CODCr 排环境量 0.093t/a,NH3-N排环境量0.009t/a,VOCs 排环境量0.065t/a。 项目实施后该厂区 CODCr、NH3-N、VOCs 排放量比较原许可的排放总量均有所削减,可在本厂区内部以新带老削减平衡,总体不新增排放量;烟粉尘新增排环境量 0.007t/a,需进行总量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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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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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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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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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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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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