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中烟包装纸招标采购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中烟包装纸招标采购项目第一批
1.2 招标编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6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材料规格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1 | **渠(天行健)盒包装纸 | 万张 | 视实际生产安排并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 3 |
**渠(天行健)条包装纸 | 万张 | |||
2 | 黄金叶(喜满堂)盒包装纸 | 万张 | 3 | |
黄金叶(喜满堂)条包装纸 | 万张 | |||
3 | 黄金叶(天香细支)盒包装纸(2024) 【原名称:黄金叶(天香细支)盒包装纸】 | 万张 | 3 | |
黄金叶(天香细支)条包装纸(2024) 【原名称:黄金叶(天香细支)条包装纸】 | 万张 | |||
黄金叶(商鼎)盒包装纸(2024) 【原名称:黄金叶(商鼎)新版盒包装纸(二五平包)】 | 万张 | |||
黄金叶(商鼎)条包装纸(2024) 【原名称:黄金叶(商鼎)新版二五平包条包装纸】 | 万张 | |||
4 | 黄金叶(硬**渠)盒包装纸 | 万张 | 1 | |
黄金叶(硬**渠)条包装纸 | 万张 | |||
5 | 黄金叶(软大金圆)盒包装纸 | 万张 | 3(其中正选供应商2名,备用供应商1名) | |
黄金叶(软大金圆)条包装纸 | 万张 | |||
**渠(软红)盒包装纸 【原名称:**渠(软红)GD盒包装纸】 | 万张 | |||
**渠(软红)条包装纸 【原名称:**渠(软红)条包装纸(白卡)】 | 万张 | |||
黄金叶(软盛世金典)盒包装纸 【原名称:黄金叶(软盛世金典)GD盒包装纸】 | 万张 | |||
黄金叶(软盛世金典)条包装纸 | 万张 | |||
6 | 黄金叶(小黄金)盒包装纸 | 万张 | 3(其中正选供应商2名,备用供应商1名) | |
黄金叶(小黄金)条包装纸 | 万张 | |||
黄金叶(金丝路)盒包装纸 | 万张 | |||
黄金叶(金丝路)条包装纸 | 万张 |
注:1.烟草行业包装纸材料单位“套”=1张条包装纸+10张盒包装纸,包装纸应分别对盒、条、套进行报价,按照套价计算价格分,套价=1个条包装纸报价+10个盒包装纸报价;
2.因产品标准优化换版,部分材料规格名称涉及新旧名称调整,采购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同类问题不再重复说明。
2.3供货期:招标后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期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上轮供应商不再履行合同,或产生可能影响到生产保供的情形时,招标人可选择在合同采购材料范围内提前采购。招标人保留在合同采购材料范围内续签一年合同的权利。
若下轮所有中标(中选)供应商均尚不具备供货资格,甲方可与乙方续签合同,续签期限至产生新的具备供货资格供应商为止。续签合同按照本次招标采购比例、下一轮的中标价格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 评标信息
3.1 评标日期:2024年07月25日至07月26日
3.2 评标地点:郑东新区**路与黄**路****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4.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九国春****公司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卷烟****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裕****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延****公司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裕同****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公司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卷烟****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公司
5.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等平台发布,公示日期自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1日。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南路16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371-****28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371-****1389、****8490
电子邮件:****@1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1-****295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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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