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根据《****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4〕368号)要求,现开展评标专家清理有关工作。
一、清理工作范围
此次清理对象为纳入**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子库的评标专家。
二、清理工作重点
(一)专家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和单位证明或退休证明等)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专家的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二)在库专家是否具备资格
1.专家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专家是否因在公共**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3.专家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核查专家资格其他应当清理的情形。
(三)存在不满足《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厅自治区政管办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等资格要求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广泛征集专家问题线索
我市广泛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线索须明确存在问题属以上所列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并附上相关文字说明、证明文件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所有提供的材料应当具体详实、真实无误、客观公正。(举报电话:0771-****132,举报邮箱:****@163.com)
附件:****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4〕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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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