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文化中心项目--三圣河(南海文化中心段)改造项目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中心段)改造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中心项目--****中心段)改造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区中轴线核心地段,选址千灯湖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海五路,南至海四路,西至**大道北,**灯湖西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257177.38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心项目--****中心段)****文化中心南侧,海四**侧,南六路西侧,宽度约6.8米,长度约56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不断流导流方式实施施工。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中心项目--****中心段)改造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8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977.4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1凡是参与**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水利局 ****改革局 佛****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凡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符合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6.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5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 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 ://jy.****.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桂城街道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08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中心1座2栋509-3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宝欣、梁敏仪 | 联系电话 | 0757-****0635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中心项目已由佛****改革局以发改资投审〔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代建单位为**市**区丽雅****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工程编号:GC2024(NH)WZ0107 3.因系统公告格式固化,工期按以下描述为准:18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汛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若因发包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时,发包人只作工期**,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8.招标文件一经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11.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市******水务局(水利) 联系地址: **市**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 0757-****6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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