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华**高庄村、塘坊村)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华**高庄村、塘坊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华**高庄村、塘坊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华**高庄村、塘坊村等两村,生态修复面积104.62亩,恢复耕地面积20.85亩,恢复林地面积14.53亩,消除地形地貌破坏图斑1处。施工内容包括危岩清理、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及养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地点:位于**县华**塘坊村、高庄村。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5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047.05元。其中包含两个子工程,分别为**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华**高庄村)最高限价****100.00元;**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华**塘坊村)最高限价****947.05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子工程)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省外企业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自2024年07月30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止;
4.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14时30分。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市公共**交易网。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8-****777
8.4 监督部门:****规划局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建设路1269号**水业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38-****819
9.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文庙街道1599号
联系方式:0538-****777
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