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受****委托,拟对********公司职工周转用房改造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州**县;
2.2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拆除部分原有砌体、门、装饰等,对天棚、墙面、地面、防水、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进行改造,新增地暖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该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述全部施工内容;
2.4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5项目预算:****958.37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要求
3.1.3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4.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4.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4.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30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8月5日 17时 00分在****(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元/标段(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5.1.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5.2.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5.2.3、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3、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存在上述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并填写《供应商筛查表》留档备查。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8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
6.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州**县****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
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