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地区**高中项目-材料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湾地区**高中项目-材料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湾地区**高中项目-材料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17,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1)基本检测项目:水泥、钢材(母材及连接件)、砂石、混凝土抗压、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抗渗、砂浆抗压、砂浆配合比、墙体材料、屋面找平材料、简易土工; (2)水电材料:管材、管件、阀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工套管; (3)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止水带、止水条等; (4)主体检测:①回弹、钻芯、钢筋保护层厚度、间距、预制构件;②植筋拉拔; (5)外墙保温材料:保温板、胶粘剂、抹面胶、网格布、锚栓物理性能及现场拉拔、保温板现场粘结强度、饰面砖现场拉拔; (6)燃烧性能检测: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测; (7)室内环境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氡、氨、TVOC; (8)外墙节能检测:外墙节能构造、窗现场气密性; (9)防雷检测: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屏蔽; (10)桩基检测; (11)装修材料检测:甲醛含量、放射性等; (12)幕墙检测; (13)钢结构检测 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检测全部结束(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履约地点:**市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检测费用按单体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单体工程完成±0时,支付单体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30%;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时,支付单体工程合同相应金额的 30%;单体工程主体封顶,支付单体工程合同相应金额的30%;单体工程检测完成,相关检测报告提交前,甲方支付合同相应金额的10%。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增额增值税发票。 五、验收 验收标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热线支持:保持电话畅通。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八、技术要求:****档案馆及质监站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检测全部结束(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3)具备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5日 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市**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024-****7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1220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建行****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理心、刘连芳 电 话:024-****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