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利局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函
****水利局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函
河水函〔2024〕53号
2024-07-29 17:23
****政府: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9〕63号)及《****水利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河水函〔2023〕46号)的文件要求,**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已组织完成2023年度考核工作,****政府同意,现函告如下:
罗城县考核等级为优秀,**区、**区、环江县、**县、**县、巴马县、**县、都安县考核等级为良好,**县、大化县考核等级为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相关水土保持指标达标情况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度**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表
****水利局 ****委员会
****财政局 ******局
****环境局 ****农业农村局
****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度**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表
序号 | 行政区 | 考核得分 | 考核等次 |
1 | 罗城县 | 92.78 | 优秀 |
2 | **县 | 86.25 | 良好 |
3 | **县 | 85.47 | 良好 |
4 | **县 | 83.99 | 良好 |
5 | **区 | 81.75 | 良好 |
6 | 环江县 | 81.21 | 良好 |
7 | **区 | 80.65 | 良好 |
8 | 巴马县 | 80.62 | 良好 |
9 | 都安县 | 80.31 | 良好 |
10 | 大化县 | 79.81 | 合格 |
11 | **县 | 67.28 | 合格 |
注:优秀≥90分,80分≤良好<90,60分≤合格<80分,不合格<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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