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集团****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兴**部分乡镇农村公路工程项目(五星镇泥**小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及《兴**部分乡镇农村公路工程项目(五星镇泥**小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等相关资料,我局已受理。
2024年3月,****主持召开了《报告》技术评审会,会后,业主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基本同意《报告》通过技术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防洪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拟建五星镇泥**小桥位于五星镇金钟村,斜跨泥**,桥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8'34.86",北纬28°24'9.69",起点桩号为K0+549.166,终点桩号为K0+568.034,桥斜交跨越泥**,桥总长18.867m,桥面宽度为16.25m—16.795m,全桥共1联,跨径组合为1×18m。本桥平面位于圆弧(起始桩号:K0+549.166,终止桩号:K0+550.447,半径:25m,左偏)、直线(起始桩号:K0+550.447,终止桩号:K0+568.034)上。桥梁左岸桥面设计高程为357.253m,右岸桥面设计高程为357.307m,全桥最低梁底高程为356.300m。本桥上部构造采用预应力砼现浇箱梁,桥台采用桩基础(左右岸各3根桩),桩基直径(圆柱)为1.2m,长度为15m,桥台采用无缝式伸缩缝。
二、基本同意《报告》评价论证范围,即本次评价的河段范围为:横向为25年一遇洪水位两侧10m以内,纵向以下游白杨湾为起点,以上游流沙岩为终点,全长1.10km。
三、基本同意《报告》工程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P=10%),拟建工程防洪标准25年一遇(P=4%)及其他相关涉河项目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兴**部分乡镇农村公路工程项目(五星镇泥**小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涉河建设方案中水文分析、河道演变、洪水分析计算、壅水分析及冲刷计算等相关结论。
五、你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将开挖土石运至河道以外,严禁堆放在河道内,工程竣工后应清除所有临时建筑物和废弃物,以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保证施工期间行洪安全。
六、你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汛期不得施工,非汛期施工期间,****政府联系,落实雨情水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好施工度汛方案。施工运输车辆要封盖密闭、保持车容整洁,减少扬尘污染。
七、工程建设对河道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破坏,由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恢复,涉河建、构筑物要在满足行洪条件的基础上,由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后续设计后,方可施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主动接受防汛指挥机构、****村委会、****政府等单位监督,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处理工程弃渣弃料,防治水土流失,避免对两岸堤防安全及河势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建设期间工人住宿营区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行洪影响区域,保证人员安全。
八、你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有关河道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督促业主文明、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
九、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应提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完工后业主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河道恢复整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十、你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完善项目运营方案,运营期应加强河道防洪管理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十二、****政府和水利部门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活动)防洪影响风险评估,河道管理范围严禁设置工棚、营地、砂石堆场及驻扎人员。
十三、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主体工程发生改变影响河道行洪时,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或补充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上报河道主管部门。
十四、你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应及时落实管理单位,并定期清淤和疏浚河道,确保行洪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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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