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81号)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2024年**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导产业主要包括:粮油产业(水稻、玉米、高粱、油菜、马铃薯等)、畜牧业(家禽、猪、牛、羊等)为60%以上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托管服务面积1万亩。 (二)补助关键环节。种植业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及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养殖业疫病防控、诊疗、人工授精、免疫注射、鸡只装笼,圈舍清洁等社会化服务,农业投入品代购、农产品代加代销等社会化服务。 (三)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资金由农户自筹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组成。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小农户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补助规模经营主体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畜牧业头/只/次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最终以《**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三)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兑现根据《**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服务主体与被服务主体之间约定给予支付。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由于我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担任务较大,地块零星,为了满足农民的需求,不影响农户生产,以入驻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主体为准。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及有服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人员需具有一定的农业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能解答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般性技术咨询问题,具有开展相应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技能。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欠税、拖欠土地流转费等现象,无不良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农****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初审符合服务条件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 (三)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日期 2024年7月29日-8月4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 六、组织遴选公告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左 莉,电话:****204 保华镇联系人:彭 彦,电话:****004 **乡联系人:杨宴松,电话:****020 青林乡联系人:袁华艳,电话:****026 金盆乡联系人:王 瑶,电话:****016 木果镇联系人:施少军,电话:****003 大河镇联系人:范召勇,电话:****188 大湾镇联系人:陶 健,电话:****016 汪家寨镇联系人:文春华,电话:****166 月照街道联系人:赵 艳,电话:****408 双戛街道联系人:饶乃春,电话:****352 附件1:**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附件2:**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