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 | **省**市**市转渠口镇**西路121号115#商铺 | 56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 | ****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二次 )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冯永宏,吴丽荣,陈俊生(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2003)857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400元。
收费金额:0.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最终报价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 名次 1 中科****公司 499200 l 2 **** 560000 2 3 **盛****公司 563150 3 (二)、弃标原因 中科****公司《中标弃标函》:我公司于2024年7月23****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购项目投标,并有幸中标,但由于报价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理解不够透彻,报价漏项(社保员工部分)。投标过 程中的最后报价是未含人员个人社保部分,但与贵方通过沟通之后后期的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中必须含员工个人社保部分,这样下来我司没有一点利润,****公司带来巨大亏损。经公司开会研究决定,放弃此次中标资格,不再参与项目的后续工作,由此对贵单位造成的便敬请谅解。 (三)、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但法律规定的是“两可”:可以顺延第二名,也可以重新进行招标,现将“****”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沙州镇阳关中路8号
联系方式:131****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花园7号楼三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33****9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131****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