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避难场所配套物资的公告
****关于采购避难场所配套物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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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避难场所配套物资的公告
根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需求及上级部门要求,需对应急避难场所配备部分应急物资,****拟采购部分应急物资。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及技术参数、性能
二、项目概算
本项目概算28.5万元。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被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严禁转包、分包。
四、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天内完成供货。
2.质量要求:合格
(二)验收标准
1.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行业认证要求。
2.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出厂标准,并提供本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必须与中标产品明细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需在物品明显部位喷“应急救灾”字样,字体简洁清晰,字体号及字体颜色根据物品体积颜色选定。
(三)售后保证
保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包安装,并承担调换退或安装调试以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费用。中标单位不能调换退或安装调试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采购相关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7时(以投标单位投出时间为准)。
(二)文件投递地点:**雄**区**县雁翎东路68****管理局。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符合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4.如为小微企业,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7.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8.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9.曾承接过同类项目或相关项目的资料(须付合同);
10.物资需提供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书;
11.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文件(货物的性能参数;产品的技术成熟性、可靠性、先进程度;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保修期限;安装调试方案等)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需递交纸质版胶装材料一正二副,共三份及电子版材料1份(U盘)。
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急救灾股 联系方式:031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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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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