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孙斌 | 联系电话 | 180****512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30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泾河**段****处理站设计 | **** | 服务-设计 | 600000.0(元) |
公告内容
****受****的委托,对“泾河**段****处理站设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泾河**段****处理站设计
3.建设地点:长庆桥镇长庆桥村至中村镇政平村
4.项目概况:
**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842.64平方米。
**一层砌体结构生活用房一栋,建筑面积546.00平方米。
**一层砌体结构工具房一栋,建筑面积53.68平方米。
**一层砌体结构杂物间一栋,建筑面积24.57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1#成品库一栋,建筑面积2306.15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2#成品库一栋,建筑面积2306.15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3#成品库一栋,建筑面积2725.45平方米(地上:2096.50平方米,地下:628.95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4#成品库一栋,建筑面积2096.50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1#生产厂房一栋,建筑面积964.80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2#生产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176.00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1#原料库一栋,建筑面积1995.00平方米。
**一层钢结构2#原料库一栋,建筑面积3403.00平方米。
5.招标范围:编制泾河**段****处理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6.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7.最高限价:600000.00元(最低价中标法,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在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组建的本项目设计团队须由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组成;设计团队人员应满足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登记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4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日18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竞价时间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审,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镇辑**路11****中心二楼205室
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180****51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九**路26号
联系人:虎骁煦
电话:152****5689
2024年7月2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