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3%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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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33%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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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704房(仅限办公) | 所在地区 | **省 **市 | |
法定代表人 | 沈唤亮 | 成立时间 | 2020-11-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101MA9W0TNK15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 |||
职工人数 | 18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4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南****公司 | 55 | ||
2 | 中铁珠****公司 | 33 | ||
3 | ****集团****公司 | 10 | ||
4 | ******公司 | 2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417.196239 | -1044.832739 | -811.702055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9950.486239 | 241886.639776 | 128063.846463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06-30 | 5597.044679 | -3561.348223 | -3561.34822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65493.617950 | 240991.119710 | 124502.498240 | |
备注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33%股权”,本次转让与******公司转让的“******公司2%股权”、****集团****公司转让的“******公司10%股权”捆绑转让。 2.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2022年12月1日,标的企业******公司与转让方中铁珠****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3100万元,借款利率按年利率为6.5%,利息=借款金额*(年利率/360)*实际使用天数。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15180万元。 5.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10110号)显示 (1)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银行****公司****分行、****公司广****分行于2021年9月10日签订《****2020NJY-18地块项目银团贷款合同》(2021建穗自贸银团外字第01号),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建穗自贸最高抵字第02号),****公司所有的****2020NJY-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权证编号为: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7284号,土地面积共59,699.00平方米。 (2)本次评估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数据为计算基础,即住宅可售建筑面积为200,222.03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为66,322.16平方米,非普通住宅为14,195.96平方米、人才普通住宅为119,703.91平方米),商业可售建筑面积为1,101.10平方米,负一层车位可售个数为1,212.00个,负二层车位可售个数为871.00个。 (3****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科熙花园项目需补缴土地出让金6,816.89万元。 6.特别事项及其他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10110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440C007070号)及《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等备查文件。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8.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
**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珠****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港航二街1号6-9层(仅限办公用途) | ||
法定代表人 | 仲磊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08084X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07-29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国中铁关于中铁南方、中铁五局和**双越退出****科学城人才住房项目股权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3131.00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的30%,剩余价款在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付清,受让方还****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1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挂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许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93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xusuiyan@csuaee.****.cn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