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园电线线路等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集团总园电线线路等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2565号大富绿洲5幢1803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85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 ****集团总园电线线路等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 |
施工范围 | 本项目主****集团总园电线线路等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此次改造的建设规模约为4500平方米,其中:教室及相关公共区域的电线线路改造约1900平方米、外立面瓷砖处改造约2200平方米、腐蚀板房拆除约360平方米、回收用房改造约120平方米、其它零星项目等。改造项目主要为:主、支电缆更换布设、配电箱安装、电线线路布置、增设桥架等,另有学校外立面脱落拆除、基层空鼓清理找平、防水施工、真石漆三底三面,原钢结构锈蚀板房拆除、安装防护棚,门口回收用房拆除、吊顶、线路等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 35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吴树奎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 133********23477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德文,张发春,陈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68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320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0551-****9705【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集团总园电线线路等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88号
联系方式:0551-****7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3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