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实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
询价邀请书
****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政府资金(资金来源),****受****的委托,****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进行询价(招标编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报名。
2.1项目名称:金实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
2.2项目地点:**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金实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的全部内容,投资196993.34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委托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0元。
2.5招标范围:****小学食堂天棚吊顶修复、拆除及更换教室实木门、教学楼瓷砖及石材修补、1-4楼连廊翻新、卫生间自动冲水系统更换等修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委托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采购方式:询价。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能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若经查实,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3.4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5供应商拟派人员至少包含1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有效岗位证书、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障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6企业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若经查实,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3.7财务状况:供应商不存在资产冻结、破产等情况,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3.8信誉要求:供应商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查询,并将****小组作为评审的依据。
3.9供应商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2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供应商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7月31日(节假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区官房滇池**院27幢103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③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⑥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⑦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⑧加盖单位公章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⑨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00元/份,由购买标书单位自行支付,售后不退。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8月 0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会议室(**市**区金秋路6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询价邀请书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https://www./)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秋路69号
联系方式:何毅 159****99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官房滇池**院27幢103
联系方式:张颖、李贵发136****6892、158****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