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干气制氢装置升级改造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公示如下:
2024年7月28日,****组****公司干气制氢装置升级改造二氧化碳回收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关于项目及环保工作情况的介绍和**尚石****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干气制氢装置升级改造二氧化碳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寨郝村****厂区现有空地
本项目总投资30215万元,占地8000m2,**MDEA脱碳装置、二氧化碳压缩、净化、液化、存储及充装等装置及其配套的安全、环保等设施。将厂区现有20000m3/h干气制氢装置中的中变气回收二氧化碳后富氢气返回原PSA制氢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9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拟将现干气制氢装置中的中变气提纯二氧化碳后的富氢气再返回现有PSA制氢装置,不影响现制氢装置的规模、工艺参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01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8月30日通****服务局审批意见,文号为:博审环表[2021]40号。
2024年6月,****委托**尚石****公司为干气制氢装置升级改造二氧化碳回收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于2023年07月15日~2023年07月1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6月变更排污许可证:913********237620H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215万元,环保投资23.7万元,占总投资的0.08%。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湖****公司深度处理,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直接经厂区污水排口排入湖****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预备河,蒸汽冷凝水返回厂区产蒸汽装置回用。项目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合计排量为26.555m3/d(8849.8m3/a)。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脱硫/净化工序纯化塔排放的放散气,排放量约为597.7m3 /h,其组分为CO2~99.75%,H2~0.13%,CH4~0.07%,CO~0.05%,主要是二氧化碳气体,作为放散气现场排空。装置在开停工或事故状态时排放的含氢气体,经厂区现有火炬管网排入火炬系统。
项目放散气中主要组分二氧化碳、氢气、甲烷无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不再定级和预测。该废气属于放散气,无污染类污染物,且排放量较小,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装置, 其声压级为65~85dB,采取措施后噪声水平一般在 60~70dB(A)之间。采取相关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的降低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脱硫剂、废吸附剂。
氧化铝吸附剂和分子筛吸附剂每次更换量分别为2t和5t,每5年更换一次。氧化铝吸附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铝、分子筛主要成分水合硅铝酸盐,这两种吸附剂均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存放于厂区加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脱硫剂和废吸附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湖****公司深度处理,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直接经厂区污水排口排入湖****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预备河,蒸汽冷凝水返回厂区产蒸汽装置回用。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废水排口pH值在7.1~7.8,最高水温26.8℃,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6.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0.24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9.8mg/L,CODCr最大排放浓度35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6.52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0.17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0.58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0.28mg/L,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间接 排放标准;全盐量最大排放浓度657mg/L。排放浓度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18)表2重点保护区域限值要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脱硫/净化工序纯化塔排放的放散气,排放量约为597.7m3 /h,其组分为CO2~99.75%,H2~0.13%,CH4~0.07%,CO~0.05%,主要是二氧化碳气体,作为放散气现场排空。装置在开停工或事故状态时排放的含氢气体,经厂区现有火炬管网排入火炬系统。
项目放散气中主要组分二氧化碳、氢气、甲烷无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不再定级和预测。该废气属于放散气,无污染类污染物,且排放量较小,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无需废气监测。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6.1dB(A),夜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8.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脱硫剂和废吸附剂。
生活垃圾存放于厂区加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脱硫剂和废吸附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项目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报告及现场勘验,项目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湖****公司深度处理,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直接经厂区污水排口排入湖****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预备河,蒸汽冷凝水返回厂区产蒸汽装置回用。厂区生产车间及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影响。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排放;
2、进一步加设备及管线的检修和维护,防治跑冒滴漏;
3、加强工作人员环保及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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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