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机关事务中心襄垣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机关大楼采暖系统改造、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采暖系统改造、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 | **省**市**市桂园街道建筑总部大厦X18003室 | 报价:771615(元) | 82.6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采暖系统改造、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 | ****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采暖系统改造、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 | ****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采暖系统改造、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报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45日 | 程一真 | 豫241****7428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晓波,魏润民,赵家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2.支付标准: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20%;总投资100万元—5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30%;总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35%;总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40%;总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按规定计费后下调45%;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按规定计费后下调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72.9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035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大街55号
联系方式:035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55-****888
1附件信息:
6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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