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春县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五一北路126号 | 1,200,000.00元 | 1,2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关于2024****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
货物类(****)
1-1 | 室内照明灯具 | 室内照明灯具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方案执行 | 1 | 批 | 1,200,000.0000 | 1,2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志华 |
评审专家: | 吴作邦 、 戴淑英 、 叶常青 、 傅俊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包的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100万元-500万元按1.1%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专用账户:开户名: ********公司 开户行: ****分行 帐 号: 152********0453290。【领取成交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小陈 0595-****5126;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响应文件(加盖成交人单位公章)2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关于2024****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1.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中“********公司”和“****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故“********公司”和“****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中“**市****公司”提供的同一型号教室灯产品检测报告不全,教室灯灯具效能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市****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其他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街122号
联系方式:189****967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原营迹****中心8层
联系方式:0595-****81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古雯、林旭丽
电话:0595-****8126
****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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