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202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202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1,900.00
最高限价(元):551,900
1、准备工作:①资料收集与核实、人员培训;②购买变更调查专用数据建库软件。
2、底图制作:县级调查单元以202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部下发的2022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市、县级2022年度内开展的各期自然**调查监测(包括全省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林草湿数据与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对接融合地类不一致图斑数据库、2022年度卫片执法矢量数据、日常变更等)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通过与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图斑实地举证: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属性、范围、权属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及按要求需要举证的图斑,须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开展图斑举证,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实地拍照举证,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的举证平台。加密举证数据包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主要是地类调查、属性变化调查、单独图层变化调查、种植、恢复属性变化调查等。
4、数据库更新: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和界线,对城镇村属性、耕地种植属性、恢复属性、耕地细化属性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对单独图层范围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年度国土调查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更统计报表。
5、成果质量检查:采用部统一下发的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基础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主要包括: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定位准确度、属性数据准确性、数据汇总等五个方面。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满足国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地坡度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
6、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配合完**级自查与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核实,并及时完成整改和上报工作。
7、主要成果:2022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矢量数据、“互联网+”举证成果、DB、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2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2****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举证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写2022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等。
8、成果归档:对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图、表、文档、数据库等成果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9、数据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协议规定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时29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中心路84号
联系方式: 042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010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女士
电 话: 042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