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7月26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6017
通讯地址:国****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2024年7月26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技改优化提升项目 | ****基地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共**4条总长度为20780米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分别为自炼化外罐区至虹港石化(2410米)的乙二醇输送管线,自荣泰仓储至斯尔邦石化、虹科新材料和虹港石化(12400米)的丙烷输送管线,自荣泰仓储至斯尔邦石化(470米)的丙酮输送管线,自荣泰仓储至盛虹炼化、虹港石化(5500米)的丁烷输送管线;同步建设丙烷复热器、增压泵、换热器、冷冻水罐、相关机泵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923.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一)项目正常运行时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噪声管理工作。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三)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