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的通知》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将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2024年1-6月贸易额提前达到 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 贸易规模要求,在**省依法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或产生劳务用工等,开展对外贸易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近三年内在税收缴纳、劳务用工、海外监管、外汇业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财政应收回资金情况,无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况。
(二)支持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中心、航空运输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等成本性费用。外币汇率按对应季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支持标准。按照贸易方式或重点产业和产品对项目申报符合支持内容的费用给予补助,贸易方式与重点产业和产品不重复支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或重点产业和产品设置单个企业补助标准上限,单个企业补助下限不低于5万元。
(四)支持类别。贸易方式共加工贸易、边境小额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四种贸易方式;重点产业和产品共外向型产业和优质产品进口两种类别。
1.外向型产业支持类别及对应HS编码范围为为硅光伏产业(单晶硅切片:****0019、****0011;太阳能电池:****4300、****4200;锂离子蓄电池:****6000)、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鲜切花:06031;水果:08章;蔬菜:07章;农产品制成品:16 24章)、汽车产业(二手车、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通过商务部二手车出口平台认定;新能源汽车:87022 87024、87034 87038)、沿****园区内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企业)。
2.优质产品进口支持类别及对应HS编码****、水产品(02084、021092、03019、0302 0309、12122、1604 1605、****993)、药食同源商品(通过药食同源商品目录与报关单、不予受理通知单进行确认)。
二、资金申报和审核
(一)资金申报
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由各州市按属地原则组织企业申报,企业为申报主体,应通过 阳光云财一网通 进行网络申报。
(二)项目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请各州市按照计划及时组织有关企业申报,于8月23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应认真、真实填报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对申报材料不齐、无效或篡改的,以及有套取、骗取政策资金行为的企业,不予支持。
(四)项目审核
各州市应严格组织对本地区项目的初审,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认真核查项目的真实性,各州市在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完成网上初审。
省商务厅将采用第三方协助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开展审核,并对拟支持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海关、税务、人社、外汇、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初审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厅核拨资金。
三、绩效管理
各州市应加强对项目的绩效管理,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表》(附件3)填报绩效指标,其中表中所列指标为必填指标,其他指标可结合自身实际设置,在提交项目申请时一并提交。
四、其他事项说明
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 拟分三次进行申报,本次申报对2024年1-6月贸易额提前达到全年贸易额补助条件的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予以补助,若企业此次申报补助金额未达政策补助上限的,或企业贸易规模可享受更高补助的,后续批次可对后续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充申报,对达到更高规模补助的企业前期符合支持内容的成本费用,省商务厅将重新进行核定,按照可获得的补助上限补足差额。若未达全年贸易额最低补助条件的,本次暂不申报,待满足条件后在后续批次对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申报。
附件:
1.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申请表
4、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 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项目申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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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秀姮, 0871 ****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