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博瑞明珠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受****的委托,现就**市博瑞明珠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服务收费单价(固定报价,含公共能耗):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布为准; 4、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类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公告时间: 1、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7月30日。 2、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0日16:00止。 投标人至****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市三衢路294号二楼)。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1日。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在管项目1-2个供招标人现场考察。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投标保****银行转帐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10日16:00止。未中标,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号:331********00001150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8日9:30(**时间)前将投标文****社区会议室(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18日9:30(****社区会议室(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公告发布:https://zhejiang.****.cn/(**招标网)、邻礼通、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http://www.****.cn/。 十三、风险提示 1、根据《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为此,本项****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278条之规定取得相应的参与人数和面积以及得到相应的同意票数(面积)的中标候选人正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未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无法确定为正式中标人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最终确定中标企业期间,所有参与竞标的企业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本次招投标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影响评委的公正性,竞标过程中投标企业不得采取以下措施:(1)承诺或贿赂等方式干扰评委工作;(2)未经代理机构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室;(3)擅自拍摄评委、工作人员和其它投标人员;(4)对外散播本次招投标活动不实信息;(5)其它影响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企业参与竞标的资格,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归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所有),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3、业主大会表决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所有投标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小区业主实施影响表决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拉票、贿选、私下承诺优惠、贬损其它投标企业、擅自发送宣传信息、发放传单等),一经发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偿。 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已知悉上述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139****0567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2107 地 址:**市三衢路294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