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202407-0001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2024-07-29 15:00 |
****政府 |
关于**市**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市**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区平圩镇、架河镇和祁集镇境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工程涉及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陶沟涵、黄沟涵、祁集站涵、谢沟涵、方沟涵5个入淮排污口,汇水面积共56.4km2,治理工程涉及**市**区架河镇、祁集镇、平圩镇等3个乡镇。包括对马家洼、谢沟、方沟、黄沟等排涝沟现状污染物的清除及河沟清淤整治等,总长度约19.68公里;拆除重建桥涵14座;**马家洼排涝沟2.4km;****泵站1座;新铺设污水管网约60.9km;检查井1260座及其他附属工程。
****处理站3座,分别为黄岗(2000t/d)、谢沟(800t/d)和方沟(800t/d)3****处理站;****处理站3座,分别为陈郢、架河和祁集3个800t/d污水处理站;****泵站16座。
本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是补办环评手续,施工期已完成;****处理站格栅提升池、生化组合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储池等构筑物全密闭,根据******公司报告编号202****900601H检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运营方提供例行检测报告,****处理厂采用A2O+MBR膜,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消毒桶、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在线检测废液和容器等,****处理站**一座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及沉砂、污泥(含水率97%),格栅渣及沉****填埋场卫生填埋,污泥(含水率97%)暂存于贮泥池定期由专用污泥****发电厂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危废物暂存间、各污水处理单元、贮泥池、加药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建设时段采取相应经济、有效、合理的各类水保措施进行防护,减小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完成后,需对区域内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到施工前水平。项目结束后或临时用地到期后,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厂界调查。项目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八)在线监测设施。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厂出水污染物(pH值、COD、NH3-N等主要因子)进行在线监测,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联系方式:传真:0554-****181电话:0554-****181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