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镇组织开展《**市百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进一步汇聚公众智慧,优化完善规划成果,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地点:****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一)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改革局、****教育局、****商务局、******局、****民政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局、****建设局、****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开****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管理局、****审计局、****管理局、开****管理局、****统计局、****保障局、******执法局、****林业局、****大队、****环境局**分局、****事务中心、**供电局、****委员会办公室、塘口镇、**镇、蚬冈镇。
2.****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
3.社会代表,凡在本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人数
听证会代表的产****人民政府邀请和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代表总人数不超过50人。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需注明申请参加听证的依据、理由)、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政府****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0750-****512(李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