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市春城**路122号商业步行街B区B1三楼 | 9,74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市潭水镇(村 )生活垃圾清扫服务 | 1.1 **街、潭河路、**路、****、奥利小区、**小区。车站南北路、法政路、广力 路、新**街、水厂路、安芬娜大道、**路、派出所、环卫路、教育路、****社区及今后**扩大范围 、乌**乌泥垌安置区、坡镜安置区、安芬娜市场及周边街道、圩镇旧市场及周边街道、****村委会、东 至敬老院。 1.2 中小学(4间)、幼儿园、财政所、卫生院、火车站、政府家属区,中标人须对以上地点提供 上门收垃圾服务。 1.3清扫服务范围包含以上区域的公共绿化的养护服务。 | 1.1 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的垃圾清扫服务方案。 1.2 中标人应设垃圾清扫项目负责人,负责清扫协调管理工作,中标人自备清扫工具及清运三轮车辆等。 1.3 清扫服务项目需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1.4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2. 清扫服务要求及质量: 2.1 建立健全清洁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2 保证环卫工人不少于 17 人,绿化养护人员不少于 2 人;垃圾运输车不少于两辆。 2.3 24 小时候命处理应急清洁保洁。 2.4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进行至少 1 次清扫(对主要道路不少于两次),做到服务范围内所有路面干净、无当天垃圾杂物、无明显污渍、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两边无杂草。 2.5 垃圾桶定时清洁。 2.6 对垃圾堆放点的垃圾要日产日清。 2.7 甲方如有突击任务,乙方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政府大院和宿舍区内的卫生(清洁区范围外加班要按规定补助加班费)。 2.8 保证在清运垃圾过程中无垃圾从车上洒落地面。 2.9 绿化养护路段确保每天有养护工人作业、巡查、并配合城监部门做好宣传、教育、管护工作。 2.10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中标人需每天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扫工作。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3.绿化的养护服务要求及质量: 3.1 绿化养护范围:垃圾****政府、文化广场内等镇区范围内的绿化。 3.2 制定维修养护管理制度并实施;制定修补方案、绿化地改造方案、节假日花卉摆设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实施。属于改造工程的,提出工程费用报告给甲方批准实施。 3.3 合理喷淋,根据天气情况,适时给花木浇水。满足花木正常所需的水分,浇水要适量,防止发生过旱、过涝,所需工具由乙方筹备。 3.4 合理施肥,根据花木的长势,判断花木的营养状况,对生长不茂盛、肥力不足的花木适量施肥,提供花木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每年施肥次数不少于二次,化肥、农药由甲方提供。 3.5 草地无石块、纸屑、树叶等杂物,无破坏,践踏现象,草地警告牌、喷灌系统等设施完好,草地基本无杂草、草种纯净一致,草地不缺肥、不缺水、不徒长、生长良好,保持草层高度在 3cm 至 5cm 之间,平整美观。 3.6 修补草地的缺损,防止草地老化和锈病发生,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7 根据园林功能的要求和植物生长规律,对花木进行修剪、整形,使花木整齐美观,并通过修剪、整形,使花木生长适量,长势优良。 3.8 绿化地无病虫害,乔灌木无折损现象,草地无斑秃;及时修补死掉的花木、草坪。 3.9 做好防台风工作,对遭受自然及人为损坏的花木及时进行修补、扶正,若需要补苗,其费用可与甲方协商。 3.10 草坪、树丛、绿篱周围无废纸、果皮、胶袋等杂物 | 合同生效后三年 | 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 2,124,000.00 |
1-2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运 服务 | 22个村委会(426****小组)、2个居委会、1****办事处、1****办事处。 | 1.1 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的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1.2 中标人应设垃圾清运项目负责人,负责清运协调管理工作,****政府配备车辆及机械之前,车辆及机械自行解决。 1.3 清运服务项目需由中标人组织进行验收。 1.4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1.5 中标人需将垃圾投放点(包括垃圾桶及垃圾桶周边)的垃圾运到潭水镇垃圾中转站。 2. 相关标准: 2.1 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3. 服务要求: 3.1 本项目时间节点清运时间安排为每天早上 8 时至 l2 时,下午 2 时至 5 点 30分。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3.2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中标人需每天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3.3 中标人需将全部垃圾清运完毕,包括落地垃圾。在市政府配备车辆及机械之前,车辆及机械自行解决。 3.4 中标人在进行清理作业期间,须确保安全生产,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5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许可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同生效后三年 | 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 7,623,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练镜英、招桂炎、宁建飞、吕均靖、陈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6.78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市潭水镇(村)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37.20 | 40.00 | 9.62 | 86.82 | 1 | 1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0.00 | 9.75 | 39.75 | 2 | 2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40 | 0.00 | 10.00 | 39.4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潭水镇**路1号
联系方式:066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山水一品第50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2-****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662-****488
****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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