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皖槐1号”良种刺槐繁育与推广示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西王镇夏集村大夏后组51号(室内经营)
成交金额:536877.00元
评审报价:5368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皖槐1号”良种刺槐 品牌:“皖槐1号” 规格型号:苗龄两年,地径2.5 cm以上,苗高2.2米以上 数量:33660株 单价:15.95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成俊、罗伟、倪小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
2、金额:805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叠嶂中路67号、****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联系电话:139****4332、150****8004、150****820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叠嶂中路67号
联系方式:139****4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
联系方式:150****8004、150****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焦工、江工
电话:139****4332、150****8004、150****8206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货物类).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