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沐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沐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县城。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管道共约12.97km;对18座现状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电瓶三轮车垃圾转运车18辆、新增小型河道垃圾打捞船5艘:建设生态护岸及生态步道约2km;河道清淤0.6万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 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本标段投资额:4176.9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已完成设计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业主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 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4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县沐溪镇虎栖中路 2 号
邮 编: 614500
联 系 人: 戴老师
电 话: 0833-****7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西宸国际 A 座 1610 室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向女士
电 话: 028-****06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7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511129-04-01-928891
相关资料下载:**县沐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