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坚栗村城中村五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天曲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30
项目名称 | **市**区坚栗村**村五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天曲路)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枫溪片区,项目南起FX06路,北至航空大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56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华钢 |
联系人 | 李璐 | 联系电话 | 187****0425 |
项目投资(万元) | 5878.02 | 环保投资(万元) | 412.5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06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曲路(航空大道-FX06路)次干道**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该道路全长为440米,路幅为24米,双向4车道。 横断面设计为:道路标准路幅为24.0m,采用单块板形式,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具体分幅为:14m(车行道) 2×2.0m(绿化设施带) 2x3.0m(人行道)=24.0m。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气运输、施工扬尘采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内定期喷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机动车尾气采取临路两侧密植树绿化等措施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废弃土石方作为项目区域在建项目填方,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施工营地和沿线居民区,高噪声设备入棚;营运期修建高围墙、设置声屏障、临路两侧密集植树绿化等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沿线取土场均设置在荒地、荒坡,施工时并结合当地**业生产需要,选择在不宜耕作的冲沟内进行弃放处理。取土场的表层土在土石方开挖前加以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恢复绿化工程和土地复耕用土,将工程取土对沿线耕地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破坏的植被进行部分恢复,并对老化、品质不良品种进行更换。 | ||
承诺:**** 刘华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华钢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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