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7月 30日
****受****委托,现就坛石镇上溪村垃圾清运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自然人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坛石镇上溪村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1 | 坛石镇上溪村垃圾清运项目 | 1 | 项 | 4800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合计 | 48000元 |
四、谈判自然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自然人。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获取文件地址:江****村委报名。
3.报名资料: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4.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时间)。
谈判地点:****政府会议室。(**市坛石镇清明路68号)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谈判响应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624
地址:**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9****4404
地址:**市坛石镇上溪村
3、监督部门:****纪委
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153
地址:**市坛石镇坛石村清明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