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关于姑苏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第四次**文物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联合体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牵头单位 | **** | 913********951115P | **市十全街747号 | 97.32 (均分制) | ****700元 |
成员二 | **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5104717 | **市十梓街480号4幢101室 | |||
成员三 | ****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 913********6209172 | **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第四次**文物普查 服务范围:**市**区 服务要求:1、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2、开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3、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内业整理工作;4、开展普查成果汇总。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建伟、仇毓新、戚雅婷(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收费金额: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路510号
联系人:戚雅婷
联系电话:****3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金枫路216****科技园D栋6楼
联系人:韩珍
联系电话:0512-****9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珍
电话:0512-****93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区第四次**文物普查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市****设计院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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