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年。
三、项目需求: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如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所出租房屋如为多人共有,须提供所有房屋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所出租房屋须为供应商自有,提供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4项内容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如为自然人,所有复印件须由供应商签字),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11时00分前。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请按询价公告要求密封后再套快递袋。
3. 响应文件邮寄接收地址:**市世纪大道6号****办公室;收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3-****6605。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快递时效,2024年8月5日11时00分后快递到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 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六、其他
1、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年,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5、报价为一年房租。不包含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网络费、水电气费中介费。物业费、停车费、网络费、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支付给相应机构。中介费为由****公司。
6、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6605
八、询价公告及公告期
询价公告期为:自询价公告在“****官网”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各潜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各项内容,做好必要准备,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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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