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分行门楣灯箱和楼顶广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分行门楣灯箱和楼顶广告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2、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投标报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
****分行门楣灯箱和楼顶广告采购项目 | 门楣灯箱 | 208704.62元 | 522207.79元 | 9 |
楼顶广告 | 313503.17元 | 9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三****公司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投标报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
****分行门楣灯箱和楼顶广告采购项目 | 门楣灯箱 | 194080元 | 483198元 | 13 |
楼顶广告 | 289118元 | 13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投标报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
****分行门楣灯箱和楼顶广告采购项目 | 门楣灯箱 | 209617.10元 | 522199.55元 | 9 |
楼顶广告 | 312582.45元 | 9 |
五、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345
地 址:**省**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银行大厦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市**东路80号绿地**会6号楼110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7/****3280-805
公示期限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2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公司(邮寄、传真件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