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天畅园1、2、4、7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中选结果的公告
我单位于2024年04月15日 00时00分,在****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为[****]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区天畅园1、2、4、7号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
招标代理 |
**区 |
**** |
汤先生 |
010****7947 |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2、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并在我单位确认后对外发出公告(邀请)。 3、依法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等; 4、在委托范****委员会评审专家。 5、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评审)活动。 6、在委托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8、评标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达我单位。 9、在委托范围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向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处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11、收取供应商投标(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12、接受我单位监督,维护我单位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配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如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4、接受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5、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6、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项目经办人联系并处理委托事宜。 17、完成我单位交办的与招标代理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
其他资金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比选 |
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
2024年07月31日 |
0 |
**** |
1工作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