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2********033 | 宗地总面积:2041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县****监狱办公区旁) | 出让年限:5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1.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50.0 | 绿化率(%):30.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
主要用途:教育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教育用地 | 20419.2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324BB0046 | 保证金:260.0万元 | |
起始价:1023.1万元 | 加价幅度:11.0万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 至 2024年08月23日15时3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南州)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22日 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南州)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522********033号地块: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至2024年08月23日15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60日。交付土地后,半年内动工建设,贰年内竣工。 (三)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四)出让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竞得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七)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土地设有保底价,低于保底价则流拍。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九)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出让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 1、522********033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324BB0046。 (十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西**迎宾大道
联 系 人:向胜州 王博艺
联系电话:085****585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帐号:381********0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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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