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山海农耕——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施工 | ||
**市**区山海农耕——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施工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513-17-01-8398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山海农耕——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山海农耕——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山海农耕——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镇美丽示范圩镇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市**区**镇。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区级资金统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海尖路:长度约1.35km,宽度为12~18m,包括原水泥路加沥青罩面,拓宽路面,增设排水管道等;2)迎宾路:对迎宾路及疏港**段路面及两侧房屋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道路范围约3.0公里,主要改造内容包含立面整治,人行道翻新,绿化景观提升,三线规整及下地,路灯更换等;3)石板路:长度约0.5km,宽度约5m,包括道路修缮整治,沿线周边配套改造等内容;4)西门市场:****门市场,打造西门口袋公园,占地1000㎡。 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3793.28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6963.30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6237.91元,预备费****592.07元。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
工期 | 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6963.3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328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4年7月19日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市**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市潮****管理局三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省**市******政府大院内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6026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内6栋2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志杰 | 联系电话 | 020-****7569 |
行政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0534 |
监察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036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发改综〔2022〕149号 、**发改综调〔2024〕4 号、**发改综〔2024〕35号。 二、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