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国家植物园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建设及配套完善工程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公示信息
****植物园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建设及配套完善工程 | ||
****植物园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建设及配套完善工程 | ||
更正 | 文件发布人**市****公司 | |
2024-07-31 |
合同信息
****植物园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建设及配套完善工程项目合同 | ||
****(**市****管理中心)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2G****5350K | |
****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18867 | |
陈林 | 合同金额****000.00 | |
****(**市****管理中心) | 合同单位**** | |
2 | 合同签署时间2024-07-24 | |
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 ||
第一条 项目实施内容:****植物园专类植物展示园、生态科普宣教点的建设及配套完善,主要包括植物引种、物种保育、植物信息登录、植物铭牌挂牌、生物多样性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绿化种植、园路、科普设施建设等)及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实施地点主要为香雪公园、牛角岭公园等专类植物展示园;**儿童公园、**公园、市民广场、创新公园、**公园、****医院口袋公园等生态科普宣教点。第二条 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任务单和具体要求实施。第三条 项目期限及实施方式:1. 项目期限:2024年07月25日至2026年07月24日。2. 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3.项目限额:暂定合同总金额52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财政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合同金额52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达520万元时,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在520万元内的,按评审结果依据本合同有关支付规定据实支付;经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超过52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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