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
招 标 人:****
招标机构:****
2024年7月
****
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人:****
2.2 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编号:****
2.4 项目名称:****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2.5 交货地点:**省**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
2.6 交 货 期:45天完成设备制造并完成验收。3个月内完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双方验收。
2.7 项目概况:
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设计范围包括:选厂尾砂输送、地表充填制备站、制备站至地表塌陷治理区的充填管网布置。****泵站尾砂续存池起,至计划首充区域的料浆输送管网出料口止,根据**地表塌陷区治理需求、尾矿库库容及剩余服务年限、整体采选规模,充填系统的合理建设规模(尾砂消耗量)确定为500t/d,90000t/a;充填系统服务范围主要有:柏杖子金矿102-112、213地表塌陷区域;柏杖子金矿部分已废弃井巷工程;柏杖子金矿开采标高+270m--150m范围内拟应用采矿充填法的待充采区。现将充填站工艺设备、充填站电气与自控仪表设备及安装进行统一招标。最高限价为420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如下:
3.1 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能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3.2 须具备本次招标主体设备3个以上应用案例,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具备本次招标主体设备3个以上应用案例;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5****商行政管理机构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7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6:00时前(**时****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左下角“资料下载”内)
如平台使用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3713。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4.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10-****3726。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3:30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3:30时(**时间)。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5.4 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10-****372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公司(http://zjmy.****.com/)、****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om)上发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10-****3728
邮 箱:****@chinagoldgroup.com
户 名:****集团****公司
开 户 银 行:****银行世博支行
帐 号:100********00020478
付款咨询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10-****3719
****
2024年7月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 联系人:于海文 电话:177****858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372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
1.1.5 | 工程项目地点 | **省**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省**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
形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提交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形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发送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形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确认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形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发送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形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确认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含税):42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开户行:****银行世博支行 帐号:100********00020478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其他提交保证金方式视为无效,同时应备注项目名称。 2、保证金的退还: (1)保证金均以电汇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 (2)投标人退款时须持退款申请退款;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成员。 |
6.3.2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公示期限:3日 公示内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2017年10号令要求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异议函发送至联系邮箱:****@chinagoldgroup.com。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及上述途径之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货款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首付款; (2)膏体仓储浓密机材料、集成胶结剂仓材料运抵项目地点并经甲方确认(料浆制备系统及其他乙方供应的设备材料运抵项目地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充填系统安装完毕后,调试并运行充填不少于2000m3,经甲方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 (4)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12个月,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消耗磨损件(造浆喷嘴)不在质保范围内。 | |
10.2 | 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满12个月。 | |
10.7 | 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服务费收取表
中标金额(万元) 分类费率 | 100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物资招标 | 1.50% | 1.10% | 0.80% |
招标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0万以上的部分,服务费按0.8%收取)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9)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注册的电话或邮箱一****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作为《投标函》附件);(以上数据以天眼查官网提供的数据为准);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账户转出。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规定的资质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1.2 未按本章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
(2)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对开标记录上确认;
(3)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答复。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1招标人可在公示期满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在对中标候选人考察后确定中标人。
考察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资质核实,技术、生产组织管理及安全管理能力;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身份和资质核实、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核实等。依据有关要求,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直至全部取消。
经考察,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时,不再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以类似方式依排序考察其他中标候选人。
7.4.2按照前款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4.3.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骗取中标,事实清楚的;
7.4.3.2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
7.4.3.3约定的履约期未结束而中止履约;
7.4.3.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投标单位退款申请函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机构 | **** |
开标日期 | 年 月 日 |
中标情况 (中标或未中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小写:**元大写:**元 |
申请退款金额 | 小写:**元大写:**元 |
投标人收款账户信息(必须为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电话: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需求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供货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需求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柏杖子金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工艺设备及电****服务所作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通用合同条款》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乙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甲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正本 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详见2017版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如有新版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商 | 单价(含安装费) | 合计 |
1. | XX装置 | ||||||
1.1 | |||||||
... | ... | ... | ... | ... | ... | ... | ... |
1.交货期:45天完成设备制造并完成验收。3个月内完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双方验收。
三、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
当甲方向乙方下达正式生产指令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甲方支付预付款后,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乙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并在收到预付款后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交货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7日内,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1.乙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乙方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三)验收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和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四)质保金
乙方履行完质保期内应尽职责,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 。
依照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全新的、未曾使用且无损的合同设备。
2.乙方交付的设备是为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而适时供应的,所交材料/设备必须为全新产品,并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的技术要求(标准不一的,以最高者为准)。
3. 甲乙双方移交完毕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非乙方原因除外),乙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如多次修理或更换仍无法消除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甲方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质量保证期届满,且乙方消除了质量保证期内该合同设备出现的所有故障后,甲方应在7日内向乙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将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和技术标资料描述”里充填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能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写入到本条款中,并作为主要的验收标准)
1.设备运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进行归集封装后,双方清点数量,由甲方负责保管,对未**和未挪动的包内设备损坏及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安装期间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
2.设备生产并验收完毕后,因甲方书面要求暂缓发货时,乙方提供 3 个月的免费仓储期,超过免费仓储期后,乙方收取仓储费为1000元/月.套。
3.甲方负责在安装施工现场向乙方指定足够面积的设备部件存储库房、工具室,库房、工具室及设备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由乙方自行解决。
4.甲方负责按乙方设计提供符合设备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和地坑。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本安装工程不得分包、转包或挂靠,经甲方及监理发现确认乙方存在分包、转包或挂靠情况的,甲方对乙方处以5万元违约处罚金。
2.按照国家及行业浓密、搅拌、输送、电气及自动控制设备安装规范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3.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设备安装方案中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乙方未经同意私自更换安装项目负责人,甲方对乙方处以2万元每人次的违约处罚金。
职位 | 姓名 | 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5.若甲方认为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不能履约,安装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经多次沟通仍然无效后,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6.在设备到达安装地点前15天,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共同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7.安装时的设备搬运及脚手架的搭建由乙方负责。
8.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9.在施工期间,须对其安装的任何转动机件提供足够的临时安全设施。所有会对其工作人员及其它行业人员构成危险的地台、墙壁孔洞都须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对其安装的任何转动或摆动的机件,如电动机驱动轴等,提供防护网或可移动的防护围杆。有关安全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工厂及工业条例。
10.乙方将安装现场的包装材料废弃物放置于甲方制定的场地,安装时需清除临时防护油脂或涂料,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11.工程结束时,须仔细检查保证所有的电缆进线、窗孔、中心孔等等均用防火材料正确密封,且能防虫和防水。地面要打扫干净,均使工程结束时呈清洁、无尘的状态。在安装实施中损坏的建筑面层部分均要按甲方要求重新修缮。
12.由于乙方的过错或与其他承包单位配合不当所引起的返工费用将由乙方负担。
13.设备安装期间的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履约保证
1.乙方是否提供履约保证:提供。
2.乙方提供履约保证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保证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
(3)履约保函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4)履约保证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生态环境部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到期,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到期失效 14 日前,向甲方重新提交一份相同的履约保函,以保证在本项目设备验收合格之前,合同要求的履约保函一直有效。在乙方已重新提交相同的履约保函后 14 日内,原履约保函自动失效。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若乙方无违约情况,在本项目设备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为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则保函自动失效。
八、设备保养和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护。
2.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乙方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①乙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设备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12小时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如乙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③如果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④乙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甲方。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招标人进行升级服务。
设备保养条款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参与设备验收全过程。对未达到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承诺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如果发生争议,甲方有权委托中介机构或聘请行业专家对其进行鉴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鉴**果仍未达到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承诺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对甲方造成当期及后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从甲方未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损失超过未付款项金额,乙方另外再支付未扣除的损失。
3.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执行,双方应信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付对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如解除或终止合同,责任方应退还已付的设备款或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如下:
(1)按照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或)工程设备;
(2)设备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
(3)乙方违反材料与设备的约定,未经批准,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
(4)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终止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乙方按签约合同价的1‰每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乙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5.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迟延付款违****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迟延付款金额的利息。
(2)从迟付的第五周及以后,迟延付款违****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的1.5倍计算迟延付款金额的利息。
(3)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应在中标后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甲方提供的方案设计绘制详实的《充填系统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施工图》,并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将该布置图交甲方确认(可分批提供)。乙方应与主体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及解答;并对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指导,确保设计及施工满足装置工艺要求。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充填系统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施工图》后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原则上不能影响设备及时安排生产,耽误合同工期。甲方不承担确认该《充填系统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施工图》后可能涉及的任何合同外费用增加,也不承担乙方提供的《充填系统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施工图》可能存在的错、遗、漏以及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
3.合同到货前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壹套合同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甲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2.甲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甲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甲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乙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甲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甲方;如甲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甲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甲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5.甲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十二、设备验收和移交
1.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安装、调试
开箱检验完成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两个月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单项竣工验收工作,以使其达到可使用状态。
3.考核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乙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甲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验收
(1)现场验收时,以甲方人员为主,乙方派人员辅助。充填系统重载运行,必须达到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和技术标资料描述”里充填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能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要求,才能通过验收。
(2)凡设备在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考核、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安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现场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环保部门对装置的最终验收。
(4)合同设备通过各项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的最终验收,则甲乙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验收日期为通过生态环境部的最终验收的日期。乙方按会议安排参加设计交底、环评、项目验收、办理证照等相关会议。
十三、培训
乙方须对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剂量人员提供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1.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3.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4.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5.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6.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乙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免费提供和更换并承担其损失。
7.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乙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甲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甲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保证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甲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8.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乙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设备、功能进行增删调整。当双方最终采购协议达成一致,如进行增加调整,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进行删减调整,相应费用由乙方从投标价中减免。
十五、知识产权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甲方有权使用。
2.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3. 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2.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3.合同附件:投标文件(另详,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6.合同设备验收合格后且甲乙双方移交完毕后的免费保养维修服务期满,在双方无其它异议后合同中止。
7.甲乙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
8.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原柏杖子金矿)位于**省**市**与**省**市交界处,隶属于**省**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管辖,****集团有****公司。矿山下辖一个采矿坑口,即柏杖子坑口,为地下开采矿山,目前已形成14个生产中段,最低开采标高为-150m 中段。采矿方法主要包括无底柱分段崩落法(供矿量90%以上)、干式充填法(供矿量7%以上)以及削壁充填法。
根据**地表塌陷区治理需求、尾矿库库容及剩余服务年限、整体采选规模,充填系统的合理建设规模(尾砂消耗量)确定为500t/d、9×104t/a。
充填系统服务范围有:
(1)**日兴矿业柏杖子金矿102-11、213地表塌陷区域(主要服务);
(2)**日兴矿业柏杖子金矿部分已废弃井巷工程(次要服务);
(3)**日兴矿业柏杖子金矿开采标高+270m~-150m范围内拟应用采矿充填法的待充采区(根据相关采矿设计优化充填设备及参数后服务)。
充填站站址最终选择在混合井附近的原南风井平台处,平台标高为+381.5m,建设可用面积约800m2。****公司自有生产用地,其上无工业设施,远离采矿活动区域,位于岩层移动范围线外,且此地块覆土层较薄,基岩稳固,是较为理想的建设用地。
根据所选择的充填系统方案,充填系统工艺流程为:浓度为25%的尾矿浆,通过选矿厂输送泵泵送至充填站浓密机内进行浓缩脱水,浓密机同时具备尾砂浓密和仓储功能,可实现溢流澄清和高浓度稳定放砂,溢流水通过回水泵泵送至选厂生产回水系统,底流经浓密机底部放砂口自流至搅拌机中,添加胶结剂(水泥)及适量调浓水后制备出成品充填料浆,经由充填站内充填泵加压泵送至地表充填区域。充填站配置一套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各系统协同运转。
二、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充填物料:
①充填骨料:**日兴矿业选厂全尾砂;
②胶凝材料:水泥(P.O 32.5);
③充填用水:浓密机溢流**;
④絮凝制备用水:**生活**。
系统参数:
①制备站充填系统数量:1套;
②料浆制备输送能力:60m3/h;
③充填料浆浓度:65%;
④灰砂比:1:4~1:20可调;
⑤工作制度:8h/班,1班/d,180d/a。
主要设备:
表5-1主要设备配置一览表
序号 | 设备/部组件 | 品牌要求 | 备注 |
1 | 浓密机 | 长矿院、宇泰重工、飞翼等国内知名品牌或相当于 | |
2 | 絮凝剂添加装置 | 长矿院、宇泰重工、飞翼等国内知名品牌或相当于 | |
3 | 搅拌设备 | 长矿院、传诚、宇泰等国内知名品牌或相当于 | |
3 | 底流输送泵、液下渣浆泵、卧式离心泵,离心式充填泵 | 石泵、三联、**中天、强能、**飞跃等国内知名品牌或相当于 | |
4 | 水泥给料计量(微粉称) | 长矿院、传诚、飞翼等国内知名品牌或相当于 | |
5 | 其余设备 | 国内知名品牌 |
(2)分项设备要求
①浓密机
(a)操作参数要求:尾砂处理能力500t/d,37.5t/h(干矿量);溢流澄清,底流浓度>64%(以实验数据为准);具备只进不出条件下30h储存能力;装备满仓储存情况下停留14d后能通过造浆方式顺利放砂。
(b)采购要求:
表5-1浓密机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尾砂浓缩仓储装备(名称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 根据计算定 | 台 | 根据计算定 | 充填站附近 | 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具体见供货装备参数要求。 |
备注 | (1)包含装备主体装置、筒体、支撑柱、钢梯、阀门(放砂管道)、控制柜及其他自带的附属设施; (2)不包括配套的电气、主体以外的管道。 |
(c)工艺技术要求:工艺技术方案成熟可靠,装备结构尺寸大小常规,无结构上风险,国内已经有较成熟案例;工艺方案充分考虑提高尾砂浓缩、储存装备的自动化程度,放砂方式等尽可能降低尾砂处理成本。筒体采用钢板制作,筒体防腐表面除锈等级及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焊件、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焊接以及产品装配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筒体及支撑柱所采用的钢材或其他构件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钢材必须采用知名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若所提供的钢材及其他钢结构件安装完成后,因为材料和构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发生损失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设备主体及其各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在带负荷试车过程中,保证该产品(设备)的运行技术参数符合设计选型参数的技术要求。
②搅拌机
(a)电机:****集团、**电机、**莱亿、江特、**泰富西玛电机、SEW K系列电机等品牌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b)减速机(若有):选用国茂、通力、泰****减速机厂家。
(c)搅拌槽体:
表5-2 槽体参数
安装室内/室外 | 室外 | 槽体尺寸 | Φ1600×2000 |
槽体材质 | Q345 | 敞口/加盖 | 敞口 |
(d)搅拌器
表5-2 搅拌器要求
搅拌器要求 | |
搅拌目的 | 物料从顶部进料,调浆后料浆中底部出口出料,矿浆在槽内停留时间大于2.5分钟。要求料浆不沉槽 |
操作形式 | 连续操作 |
搅拌器型式 | 立式 |
转速rpm | >250 |
电机功率kW | 22 |
传动方式 | 皮带传动 |
注:※参数由供货厂家填写。根据物料性质确定搅拌型式、参数。电机功率由厂家确定。 |
③水泥计量输送(微粉称)
表5-2 水泥计量输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技 术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闸板阀 | 800×800,2×2.2kW,380V,F级,IP55(相关参数仅供参考) | 个 | 1 | 成套电控柜 |
2 | 双叶轮给料机 | 4~20t/h。800×800,2×2kW,变频,380V,F级,IP55(相关参数仅供参考) | 个 | 1 | 成套电控柜 |
3 | 螺旋计量秤 | φ325II×2770,4~20t/h。进400出300,3kw,变频,380V,F级,IP55(相关参数仅供参考) | 个 | 1 | 成套电控柜 |
5-3 设备技术规格
微粉秤数据表 | 文件号: | ||||||
页 码 | 第 1 页 共1页 | ||||||
用户名 | **日兴矿业 | 工程名称 | 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 ||||
工程代号 | 主项代号 | 工序名称 | 充填站 | ||||
设备名称 | 微粉秤 | 位号 | |||||
规格型号 | 4~20t/h | 台套 | 1 | ||||
设备用途与环境 | |||||||
1.设备用途 | 水泥等物料输送、称重计量、定量给料 | ||||||
2.安装位置 | 充填厂房室外一侧 | ||||||
3.环境温度及年平均温度 | -10~40℃ | ||||||
4.场地标高 | 212m | ||||||
设备本体技术参数 | |||||||
1.规格型号 | 300×2770 | ||||||
2.输送计量物料 | 水泥 | ||||||
3.计量范围 | 4-20t/h | ||||||
4.动态计量精度 | ≤±2% | ||||||
5.进料口和出料口距离(含输送距离) | 2.77m | ||||||
6.密封电液闸门规格(mm) | 800×800 | ||||||
7.密封电液闸门配套电机功率 | 2.2kW | ||||||
8.稳流给料装置规格(mm) | 800×800 | ||||||
9.稳流给料装置配套电机功率 | 4kW变频 | ||||||
10.计量装置规格(mm) | φ325II×2770 | ||||||
11.计量装置配套电机功率 | 3kW变频 | ||||||
15.壳体材质 | Q235A | ||||||
16.叶片材质 | 16Mn | ||||||
17.设备总重量 | 4300kg | ||||||
18.设备总功率 | 9.2kW | ||||||
19.设备配带电机台数 | 2 | ||||||
20.设备配带操作箱材质 | 不锈钢 | ||||||
21.设备配带操作箱防护等级 | IP55 | ||||||
22.设备配带电控柜材质 | Q345A | ||||||
供货范围 | |||||||
1.微粉秤及配套附件 | |||||||
2.自动控制和电控系统就地、远传控制柜等 | |||||||
3.PLC控制系统要求品牌施耐德。 | |||||||
技术资料 | |||||||
1. ◆签字盖章的设备和部件总装图(包括载荷分布、最大件起吊重量和尺寸等) ◆电控系统原理图和说明◆P ID图◆安装使用说明书◆所有资料的电子版文件 | |||||||
其它 | |||||||
2. ◆采用标准或规范 | 3. ◆1年备品备件 | ||||||
4. ◆安装调试 | 5. ◆油漆、颜色 | ||||||
6. ◆其它 | |||||||
注:1、数据表中未说明的部分请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标记“※”的项目或整个栏目由卖方填写完整, 卖方提供的《设备数据表》内容不应少于上表内容,以充分说明设备性能。3、设备配带所有电机能效等级不低于国家规定二级。 |
(a)微粉秤设备组成:电液动闸门;稳流给料装置本体;计量螺旋本体;称重传感器;旋编测速传感器;电机减速机;给料秤控制系统,含控制柜、称重控制仪表、现场控制盒等。
(b)稳流给料装置技术要求:稳流给料装置要能有效防止仓内物料结拱、篷仓,且密封严密,不漏粉尘,能杜绝物料的自流和冲料;转子耐磨性好,使用寿命长;并具有卡料自清理功能(当物料中有块状及杂质时,能够避免卡料造成电机烧毁)。
(c)计量螺旋技术要求:计量螺旋与稳流给料装置应能同步调速,计量螺旋物料填充系数稳定。计量螺旋采用杠杆式计量结构,线性度要好、计量精度要高;
(d)称重、测速传感器技术要求:称重传感器应完全密封,防尘、防水、防腐,温漂小,精度高,超载能力强。其综合误差:±0.015%;安全过载:150%。测速传感器应采用一体化全密封结构,具有优秀的EMC特性,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性能稳定可靠;测速传感器采用旋转编码器,安装于计量螺旋转子轴上。
(e)称重控制仪表技术要求:具有标准的RS-232和RS-485通讯功能,遵循标准MODBUS协议,通讯速度快,可靠性高。全中文液晶显示操作界面,使操作更加简便、直观。具有语言选择功能,可实现中文/英文切换显示。可通过键盘、外部信号〔端口)和上位机等对仪表进行操作。可选链码标定、实物标定两种标定方法,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可以通过不同接口与上位机、PLC或DCS连接。具有调速(脉冲测速、电压测速〉和恒速两种工作模式。所有参数都设置上、下限和缺省值,出厂时按缺省值设置。仪表“流量设定方式”和“启动方式”可通过DI输入信号分别切换为“外部接口”和“仪表键盘”或“通讯”三种方式。设有累计脉冲输出,脉冲的宽度和当量(每个脉冲代表的物料量)可通过参数设定。模拟输入通道的增益可根据输入电压范围修改。具有参数备份和恢复备份功能,仪表出现异常情况后可直接恢复到故障以前的状态。具有系数修正功能:出现流量、累计误差后可实时调整而不用重新标定。恒速方式启动时有去皮重功能。
(f)微粉秤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微粉秤稳流给料装置与计量装置用4台变频器同频调速,计量装置物料填充系数为1.0,台时产量大范围(1∶10)调整时,重量信号真实,计量精度高;并具有均压装置,不受出料口风压影响。微粉秤电控系统如采用PLC控制系统,则应采用西门子产品,并需预留与控制室主PLC的通讯接口,与控制室主PLC的通讯协议采用以太网。电控箱至少具备微粉秤现场/远程操作功能,远程操作下可接受来自控制室的启动、停止干接点信号,可接受来自控制室的调量4-20mADC信号,可送给控制室远程操作、运行、故障干接点信号,可送给控制室微粉秤输送量4-20mADC信号。
(g)控制柜技术要求:控制柜内具有传动交流电机变频调速完整的控制及保护回路。控制柜内低压电器选用施耐德或ABB产品。控制柜正面具有远程/本地/维修三种控制方式的开关,以及设备的开/停、故障复位等各种控制按钮,必要的信号灯及仪表(如备妥、运行、故障、喂料量指示等)。现场控制柜具有以下三种控制方式:集中控制方式:由中央控制室计算机进行远程控制。机旁控制方式:在微粉秤现场控制盒上可进行设备的开停,以及物料配比的调整。维修控制方式:用于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标定及维护。
(h)现场控制盒技术要求:在设备的现场装有现场控制盒,可对设备进行紧急停车、现场运转、调节等操作。
(i)其他:微粉秤配套电动阀门与水泥仓和稳流给料装置连接处需配置防潮措施。
④泵类
表5-3 泵类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介质 | 技 术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位置 | 备注 |
1 | 底流输送泵 | 料浆,常温 | Q=60m3/h,H=30m,22kW,380V,变频;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 | 台 | 1 | 充填站搅拌与浓密机之间,标高+381.5m | |
2 | 卧式离心泵 | 溢流水,常温 | Q=80m3/h,H=60m,22kW,380V;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去搅拌),叶轮HT250 | 台 | 1 | 溢流水箱旁,标高+381.5m | |
3 | 液下渣浆泵 | 料浆,常温 | Q=100m3/h,H=12m,7.5kW,380V。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池深1.5m。 | 台 | 1 | 充填站事故池,标高+381.5m | |
4 | 离心式充填泵 | 料浆,常温 | Q=60m3/h,H=150m,150kW,380V;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F | 台 | 1 | 充填站缓存斗旁,标高+381.5m |
(a)技术性能要求:在设计工况范围内的流量、扬程、效率没有负偏差,扬程流量曲线在从设计流量到零流量之间逐步上升,泵结构设计考虑到电动机可超速15%的条件,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其效率处于最佳效率范围内。泵的抗汽蚀性能好。泵在额定转速和流量下,扬程、效率、NPSHr允差满足或高于以上泵技术要求指明的规定。泵在额定工况下无汽蚀运行时,其轴承体处的震动烈度符合相关规定。泵在额定工况下无汽蚀运行时,在距离机组1m处测得的噪声声压值不超过75dB(A)。性能试验包括从关闭点到最大流量120%的各点。泵在各种情况下产生的水平、竖向力和力矩均由泵机组本体承受,经底座平台传给支承板基础,包括出水弯管水平推力、泵的轴向力与电机重量及机组的振动载荷。此外还包括由于地震及温度变化引起的力和力矩。泵组倒转转速不大于额定转速,此时保证泵组各部件无任何损伤。泵体主要部件材质基本要求:根据介质的腐蚀、磨蚀,确定材质。卖方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泵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当地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使用寿命内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管道连接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法兰标准采用HG 20592-2009。叶轮上动平衡块的材质,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b)密封形式要求:对于填料密封的泵,要求填料的材质为聚四氟乙烯。密封方式为填料加副叶轮组合密封。
(c)配套电机技术性能要求:所有设备应按节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设计和选型。所有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应在国家推荐的机电节能设备推荐目录中选择,遵循GB 18613-2012,GB 20052-2013,JB/T 10868-2008,GB/T 22722-2008的原则,并且在能效等级均不低于二级的规定中进行选型。泵的传动部分采用电动机直接传动,电动机安装在电机座上,传动轴的临界转速至少比额定转速大25%,联轴器将配备可拆卸的坚固防护罩。并能保证连续运行,温升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值。电动机通风方式采用空-空冷却方式。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为F级,防腐等级F1。电机散热效果好,能满足运行环境,绝缘水平高。电动机能在酸雾环境中正常运行。电动机在设计时考虑到泵的特性,并避免与之发生共振。在各种工况下,机组各部件不产生共振。在接线盒内标明电动机的相序,相序按旋转方向为U、V、W。电机的旋转方向标记在电机端盖上,箭头直接指向旋转方向,电机的旋转方向应与泵的旋转方向应一致。接线盒开口向上,便于电机的接线。每台电动机有电动机机座的接地装置。电动机轴承结构密封防止润滑油流入绕组。电机轴承生产厂家采用哈、瓦、洛等知名品牌,确保使用寿命,保证电机长期稳定运行。连接电缆线应采用软电缆,有利于连接安装。所有电动机不接受联营企业和转包企业的产品。
(d)铭牌、标志要求:每台泵体都应在适当且醒目的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制造厂名称及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e)出厂试验要求:卖****工厂检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至少包括水压试验、气蚀试验、性能试验、振动试验、噪声测量、轴承温度测量、轴封泄露测量等。经证明的试验报告提供买方。报告包括试验安排,性能试验数据及数据结果计算。性能试验结果绘成曲线,包括总压头,效率,功率及入口净正吸水压头,保证性能点,最大运行点及试验水温标在曲线上。
(f)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和《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四、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交货期为: ,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如投标文件出现报价不一致的情况,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开标报价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理解你们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价格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投标总价 (大写) | |||
附注:1、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日历日内提供招标人所需所有相关最终版蓝图和CAD版图纸。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名称: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