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研发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35022K | 建设单位法人:张金保 |
何晓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古恩路154、156、158号2幢1、2、4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古恩路154、156、158号2幢1、2、4层 |
经度:121.635088 纬度: 31.0756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4 |
沪浦环保许评〔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3502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35022K | 验收监测单位:普研(**)****公司 |
913********65766XH | 竣工时间:2024-03-3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2D052E418B6A46B08E2D5A4B3DC0974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细胞分离、纯化、培养、冻存研究,研发规模 750 组/年;生物试剂(培养基、冻存液、免疫磁珠等)研发,研发规模 250 组/年。 | 实际建设情况:细胞分离、纯化、培养、冻存研究,研发规模 750 组/年;生物试剂(培养基、冻存液、免疫磁珠等)研发,研发规模 250 组/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样本预处理、消化解离、离心、纯化、细胞培养、质控检测、分装冻存、功能验证及药物评价;2、称量、配液、过滤除菌、分析检测、性能测试;3、称量及合成、样品清洗、偶联反应、样品改性、蛋白偶联、分析测试 | 实际建设情况:1、样本预处理、消化解离、离心、纯化、细胞培养、质控检测、分装冻存、功能验证及药物评价;2、称量、配液、过滤除菌、分析检测、性能测试;3、称量及合成、样品清洗、偶联反应、样品改性、蛋白偶联、分析测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产生的危废贮存废气须经区域排风收集;研发废气须经通风橱收集;冻存废气与消毒废气须经区域排风收集,上述废气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产生的生物气溶胶须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室内排放。 项目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到相应标准。 2、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实验室废水(水浴废水、纯水制备尾水、高压灭菌锅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消毒废水)须经污水处理间进行处理,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 2 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标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产生的危废贮存废气经区域排风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排放;研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冻存废气与消毒废气经区域排风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2#排气筒排放(高度15m),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甲醇、乙腈、氯化氢、氨、臭气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1、表2、表C.1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的排放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限值);二甲基亚砜、N,N-二甲基甲酰胺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附录A.3、附录A.4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室内排放。 项目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厂界氯化氢、臭气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醇、乙腈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氨可以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4浓度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水分流。实验室废水(水浴废水、纯水制备尾水、高压灭菌锅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污染物的排放满足《****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 2 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标准,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含生物活性的危废定期委托****运输处置,其他危废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
排气筒数量由3个变更为2个(原环评中2#排气筒与3#排气筒合并)、固废产生情况发生变化(水处理装置运行中产生污泥及废滤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项目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有****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和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2、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项目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有****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和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2、企业将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442 | 0 | 0 | 0 | 0.144 | 0.144 | |
0 | 0.5423 | 0 | 0 | 0 | 0.542 | 0.542 | |
0 | 0.0408 | 0 | 0 | 0 | 0.041 | 0.04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99 | 0 | 0 | 0 | 0.01 | 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标准 | 实验过程产生的纯水制备尾水、高压灭菌锅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水浴废水、消毒废水经专用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间(工艺为“缓冲+过滤+次氯酸钠氧化+pH调节+絮凝沉淀+消毒”),****实验室废水排口DW001纳入厂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厂区污水管网,之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 | 根据检测结果,实验室废水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项目生物气溶胶经设备自带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室内排放;危废贮存废气通过区域排风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风量2500m3/h)排放;研发废气通过分子间通风橱排风系统收集,冻存废气与消毒废气经区域排风收集,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分别为15000m3/h、11000m3/h))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15m排放。 |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氯化氢、氨、臭气浓度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中表1、表2、表C.1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的排放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限值);N,N-二甲基甲酰胺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附录A.3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 | ①合理布局,设备选型时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风机采用柔性材料连接;③设备运行过程中避免设备空开、空转现象,重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房四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一般包装、废滤芯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废生物沾染耗材、废样品、废高效过滤芯等含生物活性的危废经消毒后存储在医废间,实验废液、废滤芯、前**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等其他危废贮存在危废间,委托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一般包装、废滤芯、污泥,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已委托苏跃环保****公司处置。 产生的含生物活性的危险废物为废生物沾染耗材、废样品、实验废液、废高效过滤芯,经高压灭菌锅灭活后暂存在医废间中,定期委托****运输处置;其他危险废物为前**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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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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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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