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环境局**分局关于依法依规开展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的函》(西环函〔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学校建设项目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社区下**村
地块基本信息:******学校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社区下**村,宗地面积为9712.19m2,约14.56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38′53.916″、北纬23°25′38.240″,拟建正大门坐标为东经104°38′52.511″、北纬23°25′38.422″。地块暂未动工,地块东北面紧邻空地(****幼儿园),东南面紧邻沟渠、下**村民房,****维修厂、下**村公共道路,西北面紧邻下**村居民民房。
总结论:地块原为****社区下******委员会)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等作物,涉及农药喷洒及化肥施用,但施用量少,对土壤产生的影响较小,于2018年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后一直处闲置状态,地块整体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块东北部有堆土,堆土来源于修建那兴高速公路项目及**管网改造项目,外来堆土主要为开挖山体、路面的土石方,不涉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西**为空地,空地内有水塘一个,有大量积水及杂草,积水为地块东南面紧邻的沟渠溢入和雨季雨水汇集形成的积水,沟渠内水来源于西洒镇雨水管网及塘房丫口出露水,水质清澈,无异味,****停车场在使用,沟渠从地块西南角穿过。
历史时期地块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无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踏勘期间未发现历史遗留污染现象,地块内未识别出潜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地块周边1.0km范围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源的有居民区、学校、医院、加油站、汽车维修厂、西洒镇垃圾中转站。经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周边地块识别分析,项目周边地块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初步判断不存在相邻场地互相污染的情况。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地块区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行业存在。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起,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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